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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 [2008] 47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文件
嵊 州 市 安 监 局
嵊教体普[2008]47号
关于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校园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开展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根据省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和市安委会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的开展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市中小学生及其家庭的日常安全防范意识,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发放一批宣传资料。由市安监局编印安全专刊向中小学生发放,在要求学生自身学习的同时,把资料带回家向家长进行宣传;
2.开展一次“平安寄语”活动。每个学生可自制一张明信片,写一句或一段安全祝福警示语送给家长;或在学生中开展“安全警句”征集活动;
3.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可采取讲座、知识竞赛、演讲等形式进行,以学生、家长、老师等多方互动的形式展开;
4.发出一个“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的倡议;
5.组织一次“我把安全带回家”现场观摩活动。市教体局、安监局将确定一所学校进行现场观摩,并在全市推广。
四、活动要求
开展“我把安全带回家”校园主题活动,对保护青少年学生及其家庭的人身财产安全十分有益,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此项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积极参与到该项活动中来,使学校、家庭、社会互动,让学生、家庭平安,让学校、社会平安。活动结束后,请各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将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送市教体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安监局
二○○八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安全教育 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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