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推荐选拔参加嵊州市全民运动会运动员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朗读

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文件

 

嵊剡政[2008]59号


 

关于推荐选拔参加嵊州市全民运动会运动员的通知

各社区、行政村,所属企事业单位:
嵊州市全民运动会将于今年7—10月举行,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的实际情况,我街道决定组队参加田径、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围棋、中国象棋等七个大项的比赛,现将做好运动员推荐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
(一)、田径:
1、成年部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青少年部
(1)、18至19岁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110米栏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100米栏
(2)、16至17岁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3)、14至15岁组:
男子主(副)项:100米(跳远)、200米(跳远)、400米(跳远)、800米(200米)、1500米(400米)、110米栏、跳高(60米)、跳远(60米)、三级跳远(60米)、铅球(60米)、铁饼(60米)、标枪(60米)
女子主(副)项:100米(跳远)、200米(跳远)、400米(跳远)、800米(200米)、1500米(400米)、100米栏、跳高(60米)、跳远(60米)、三级跳远(60米)、铅球(60米)、铁饼(60米)、标枪(60米)
(二)、游泳:
男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仰泳接力
女子:50米自由泳、50米仰泳、50米蛙泳、100米自由泳、100米仰泳、100米蛙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仰泳接力
(三)、篮球:
男子组(运动员12名)、女子组(运动员12名)
(四)、乒乓球:
男子:男子单打、男子双打、男子团体
女子:女子单打、女子双打、女子团体
(五)、羽毛球:
男子:男子单打、男子团体
女子:女子单打、女子团体
(六)、围棋:
男子:男子个人、男子团体
女子:女子个人、女子团体
(七)、中国象棋:
男子:男子个人、男子团体
女子:女子个人、女子团体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游泳:7月29日——31日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围棋:9月9日——11日在鹿山小学举行
象棋:9月9日——11日在鹿山小学举行
羽毛球:9月16日——19日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篮球:预赛10月10日——14日在市体育中心、嵊州二中、职教中心举行,决赛10月20日——23日在市体育中心和嵊州二中举行
乒乓球:10月20日——23日举行,地点另定
田径:10月20日——23日在市体育中心举行
三、推荐参赛队员要求:
1、代表剡湖街道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剡湖街道所属户籍人员且经乡镇(街道、开发区)及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成年部运动员须是198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青少年部运动员须是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8-19组:1989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16-17岁组:1991年1月1日至1992年12月31日出生:14-15岁组: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
2、一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并限报参加二个大项的比赛。
3、各单位的报名表于8月15日前(游泳比赛报名表于7月15日前)报剡湖街道全民运动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剡湖街道办传达室旁边的合医办内,),联系人裘坚,电话13858560129,联系人周玲,电话83184906、13587353717。
希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一定高度重视,认真搞好调研,注重发现人才,按照要求和标准,做好选拔工作,对其报名者先让其自行锻练。街道将在各个项目正式开赛前择时进行选拔赛,然后组队参加比赛。对于代表街道获得积分的运动员,街道将在精神上和物质上给予其一定奖励。
附:比赛报名表

 

二○○八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全民运动会    通知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8年7月1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3637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