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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文件
嵊甘委〔2011〕 67号
中共甘霖镇委 甘霖镇人民政府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各部门、企业:
为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狠抓作风建设,强化干部责任,加快干部进退留转,根据《关于开展 “倒逼强责任、实干论英雄”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甘委〔2011〕66号)的文件精神,作如下十项规定:
1、开展常态化效能督查。镇干部要按照市规定作息时间上、下班,严格执行“六条禁令”,镇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镇纪委要经常性开展效能督查,督查每位镇干部(包括班子成员)工作状况。对擅自脱岗、离岗的,对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的,对工作时间参与打牌、搓麻将等休闲娱乐的,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一经查实,每次扣发500?1000元的奖金,或待岗1?6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建议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凡被市纪委及上级部门督查发现问题的干部,还需在全镇干部会议上书面检讨说明,如不检讨说明的作待岗1?6个月处理。同一违纪行为受到不同部门处理的,按较重的处理标准执行。
2、加强干部驻夜与联村工作。强化镇干部驻夜管理,镇机关干部每月在镇机关住夜不少于10个晚上,镇班子成员每周驻镇3个晚上(一般为星期一、二、四)。联系村干部每月必须到联系村指导工作不少于3次,必须参加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村两委会。各片镇联系领导、片总支书记每年到所在片的所有村,参加村两委会不少于1次。镇领导每年到联系的片、办(中心)、部门、企业,开展“民情恳谈、谈心交心”活动,不少于1次。每次要有记录,每缺少1次扣发奖金500元。
3、强化隐患排查与信息汇报。各片每月定期分析社会稳定问题,配齐配强信息员,对信访动向早发现、早报告。对群体访(来镇20人及以上,到市10人及以上、绍兴5人及以上,和赴省、赴京访),各片、办(中心)必须在上访前2小时汇报,村级信息员(村书记、治保干部)向联系村干部汇报、联系村干部向片总支书记汇报、片总支书记分别向联系领导和政法副书记汇报;办(中心)信息员向办(中心)负责人、办(中心)负责人分别分管领导和政法副书记汇报。对群体访及突发性事件,联系村、涉及办(中心)的干部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不及时汇报信息、不及时赶到现场的,相关责任人每次扣500元,并追究相关责任。
4、整治重点问题和整转信访复杂村。每周一确定2名镇班子成员,每周二、三、四、五确定1名镇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镇班子成员联系复杂村,要每季度汇报整转工作。各工作片的复杂村,必须由片总支书记亲自挂帅,化解矛盾、劝返工作都要亲力亲为,不能推诿于联系村干部。对信访问题相对突出的违章建房,进行专项整治,并扣发有关失责的村干部部分工资。凡本年度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和整转复杂村成绩突出的,对联系村(企)干部、片总支书记(办负责人)、联系(分管)领导,给予专项奖励。
5、推行和谐村变不稳定村专项问责。由于干部工作不务实、联系不深入,导致和谐村变为不稳定村的,其联系村干部是中层(含副职)干部的,给予诫免谈话、降职或免职处理,并扣发奖金2000元;一般干部给予诫免谈话或待岗1-6个月处理,并扣发奖金2000元,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各扣发2000元。
6、运用亮灯警示结果。每月继续实行亮灯警示制度,为确保公平透明,镇评价小组提出每月亮灯方案、片总支书记申诉、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最终亮灯结果。各片、办本年度在镇公示栏亮红灯1次的,工作片总支书记、办(中心)负责人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公开检讨,镇党委给予诫免谈话,并扣发奖金2000元;负主要原因的联系村或涉及办(中心)的干部待岗1-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出现2次红灯的,工作片总支书记、办(中心)负责人要在全镇干部大会上检讨说明,镇党委视实际原因,给予调离、降职或免职处理,再扣发奖金2000元;负主要原因的联系村或涉及办(中心)的干部待岗1-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该片联系领导、该办分管领导在党政联席会议上公开检讨,并扣发奖金2000元。两次黄灯,抵作一次红灯处理。
7、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评议。工作片总支书记、办(中心)主任,每半年在全镇干部大会上开展1次述职,由镇党委给予点评。中层副职要向分管领导汇报半年工作,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讲清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镇党委每年将对评议出的表现相对较差的中层副职干部,给予诫免谈话;其中全镇排名最末1-2名中层副职干部,给予免职处理。
8、加大年度考核的诫免、待岗力度。镇机关干部年度考核,通过“四评”(自评占10%、同事评占20%、片总支书记或办主任评占50%、分管或联系领导评占20%)的形式,各片、办(中心)产生1名左右表现相对较差的干部,镇党委给予诫免谈话;凡诫免谈话对象,经本人申诉、片总支书记或办主任评价、党政联席会议票决,产生1-3名拟待岗对象,提交全镇机关干部会议票决出1-2名待岗干部,待岗1-6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不发奖金,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部门调离本单位。
9、推行公开事项违诺责任追究。凡市委、市政府对我镇的年度考核任务未完成或位居全市排位未进入前两位的,凡镇党委、镇政府公开承诺事项未完成的,凡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未完成的,其分管领导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公开检讨,并追究具体项目责任人的责任。
10、实行重点工作专项奖励。开展镇重点工程建设“三比”(比进度、比质量、比效益)竞赛。经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考核领导小组考评后,评出一、二、三等奖。根据项目责任人实际工作量及社会经济效益大小,分别给予项目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其他直接参与人员,增发重点工程建设专项奖。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11年8月21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制度 通知
报:市委书记、市长、市委组织部长、市纪委书记,市委办、市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