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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1〕62号
关于印发崇仁镇机关学习与上班值班住勤制度的
通 知
各片、局(办、中心):
为更好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转变,提升工作效率,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机关学习制度》与《机关干部上班、值班住勤制度》,现将有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全体干部遵照执行。
附件1:《机关学习制度》
附件2:《机关干部上班、值班住勤制度》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关 学习工作制度 通知
崇仁镇党政综合办
(共印50份)
附件1:
崇仁镇机关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制度:
一、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镇党委中心组由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宣传委员任学习秘书。参加学习对象根据实际适时扩大。
2.中心组每星期一下午或晚上组织集中学习,遇特殊情况相应调整。
3.每年年初由学习秘书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理论学习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学习计划,经镇党委批准后实施。
4.中心组成员在每次集中学习前要根据学习计划,自学好规定的篇目,并做好学习笔记,准备好发言提纲。
5.集中学习时,要坚持学习与讨论相结合,与实际工作有机联系起来,既要有理论性,又要有针对性,着重围绕当前重大政策问题、重大决策和工作重点进行研讨,力求做到主题明确、内容集中、重点突出。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领导作专题讲座。
6.每次集中学习都要严格请假制度,做好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学习情况记录。学习秘书在年末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市委。
7.中心组成员每年应撰写至少一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
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和安排:年初由宣传委员提出年度学习内容和要求,报经镇党委同意后,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
2.学习的形式和方法: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专题辅导、电化教育、典型引路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
3.学习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由支部书记负责实施,各支部应根据年度计划和要求,结合本支部、本部门的实际制订学习计划,经常组织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年终由镇党委负责考核检查。
4.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10次,可穿插于“星期一学习日”举行,由宣传委员负责制订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供学习资料,担任或聘请讲课人员并负责实施。各片总支、机关支部要在每星期一下午组织集中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实施,做好学习记录和人员出席、缺席记录,年终由镇党委负责考核检查。
5.机关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提高学习效果。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加强政策、法规和科技文化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6.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每位干部每年撰写至少一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由镇党委负责考核。
7.每次学习或集体组织活动,每个镇干部都必须自觉参加,如有特殊原因,应向党总支或支部主要领导请假,对既没有特殊情况,也没有请假的要严肃批评并要求作出检查,并将缺席签到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附件2:
崇仁镇机关干部上班、值班住勤制度
为扎实推进和深化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切实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崇仁镇机关干部上班、值班住勤制度。
一、上班工作纪律
全体镇干部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制度和纪律,不得迟到、中途擅自离岗和早退,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更不得旷工。凡被市有关部门和镇效能督查到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擅离岗位或与效能建设规定禁止的活动,按市、镇有关规定加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全体干部要严格执行外出请销假报告制度。凡因公外出或因私请假的事先必须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的,按旷工论处。若1天以内临时出镇到有关部门联系工作、办事或因私请假的,向分管领导或片总支书记请示同意后方可;因公出差或因私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的,应提前填写好出差单或请假单,经党委副书记批准后留党政办备案;3天以上(含3天)外出公差或因私请假的,应提前填写好出差单或请假单,必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后留党政办备案方可。外出人员在回到岗位后应及时进行销假。
三、值班住勤制度
严格执行值班住勤制度,双休日值班和晚上住勤,镇班子成员必须带头住宿在镇。值班期间出现突发性事件、事故和灾情的,应立即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并做好处置工作,视情在2小时内上报市两办;值班组长应检查值班人员的到岗情况,每天及时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住勤,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的,应办理书面调班手续。若是班子成员调班必须征得书记、镇长同意,一般干部在征得值班组长同意之后再向副书记汇报。无故不参加值班住勤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镇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每星期一、二、四晚上必须住勤,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需要,需征得书记或镇长同意。无故不经请假缺勤的,或被上级单位督查通报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各片总支要做好值班住勤工作,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报送,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住勤表报镇党政综合办。各片值班人员必须住勤在片,每天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岗的,应征得总支书记同意报党委副书记批准,并办理书面调班手续,无故不参加值班住勤,或被上级单位督查通报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