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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1〕93 号
关于调整长乐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工作片、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
为推进绍兴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健全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保证药品公共安全,经研究,决定调整长乐镇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 烽
副组长:袁 钢
成 员:钱六汀 茹海港 赵雪忠 钱 巍 刘孟荣 陶建良
刘达军 邢岳汀 过达军 麻汝军 张正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
主 任:陈建华
成 员:裘良斌 王柏松 姚新军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调整 成员 通知
抄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