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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审计局文件
嵊审发〔2011〕23号
嵊州市审计局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以及市委、市纪委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强化对审计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能力,现就全面推进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源头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完善惩防腐败体系的基础工程,是关心、爱护和保护审计干部干成事、不出事的重要手段,对于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完善具有嵊州审计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升审计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实现预防腐败工作与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紧密结合,提高审计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二、指导思想
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从岗位职责和重点环节入手,以制约权力为主线,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有效、管用为目标,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审计事业科学发展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积极有效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为忠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服务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建设性作用,实现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三、总体目标
力争在今年底初步形成覆盖局机关及中心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为促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奉公、纪律严明的审计干部队伍奠定基础。
四、主要任务
围绕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中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在梳理权力清单、评估风险等级的基础上,制定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制度,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切实可行措施,逐步建立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一)查找廉政风险,评估风险等级。
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
1.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着眼于岗位和职责情况,认真查找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提出风险防控措施。
2.查找科室廉政风险。着眼于科室权力运行过程,查找在业务流程、决策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分析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3.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着眼于重大决策和队伍建设,查找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审计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办公室、综合科等综合部门代拟风险防控措施。
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单位、机关科室、干部个人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经组织审核把关后,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科室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对查找的廉政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结合信访举报、审计回访、考核检查等渠道获得的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库。廉政风险点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
对照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三定”方案,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对单位、科室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规定的职权,原则上取消;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不适应实际情况的职权,要制定规范制度,防止权力盲目扩张。针对岗位的工作性质和业务特点,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固化工作流程。
(三)合理配置权力,加强有效制衡。
对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执法权、监督权等,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审计工作需要,进行合理分解,强化制约监督,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规范审计执法自由裁量权,实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估制、行政问责制。
(四)推行“阳光审计”,强化监督制约。
公开“权力清单”。通过适当途径和载体,公开审计权力、权力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流程和被审计单位的权力、义务、监督举报方法等。逐步向社会公开全部审计结果,自觉接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加强风险预警,落实防控责任。
结合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以及从信访举报、案件分析、干部考察、审计回访、新闻网络媒体等途径收集廉政风险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区分情况,运用教育提醒、廉政谈话等方式,分级进行预警提示和自查自纠,避免发展成为违纪违法行为。
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
五、方法步骤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分三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充分认清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意义,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各项工作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至9月)
1.排查廉政风险。7月底前,各科室、中心组织开展排查廉政风险。首先进行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采取自己找、相互提、领导帮等方法,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填写《嵊州市审计局岗位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表》;二是进行科室廉政风险排查,重点查找本科室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方面廉政风险点,填写《嵊州市审计局科室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表》。排查中,注意个人岗位与科室工作相结合,全面准确掌握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为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奠定基础。在岗位自查、单位排查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风险发生的几率和危害程度,确定一、二、三级风险等级。
2.制定风险防范措施。9月底前,各科室、中心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按照风险等级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标准,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层级监督,创新监控手段,加大监控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3.推行公开承诺。针对建立的防控措施和制度,相关岗位和人员作出执行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完善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
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要在加强廉政教育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针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完善防范制度,不断推进廉政风险工作创新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成立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俞越江同志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裘建东、副局长竹贵光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组织、协调、实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二)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廉政风险防控是今年反腐倡廉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分管领导和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带头排查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按计划、分步骤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三)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结合审计工作实际,突出有效、管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以审促廉”联动效应,服务保证审计工作科学发展。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审计 廉政建设 意见
抄送:市纪委
嵊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共印22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