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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11〕41 号
关于命名“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践基地学校”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若干规定(试行)》文件精神,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于2011年7月正式启动。
为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顺利开展,对照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嵊州市第一中学等12所学校为“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学校”,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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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学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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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 |
嵊州一中 |
嵊州二中 |
爱德外国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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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 |
城关中学 |
马寅初中学 |
嵊州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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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
剡山小学 |
鹿山小学 |
城北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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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小学 |
逸夫小学 |
育英小学 | |
承担“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基地学校”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1.与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共同制订嵊州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实践培训方案;
2.为参加实践的学员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为实践学员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提供必要的教学条件;
3.落实实践导师的指导工作,不折不扣完成培训指导任务;
4.做好实践学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帮助学员适当解决实习期间有关生活上的困难。
希有关学校认真履行好相应的职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培训任务。
附件:嵊州市小学数学学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践导师名单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专业发展 实践基地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
嵊州市小学数学学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实践导师名单及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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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实践导师名单 |
导师职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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剡山小学 |
宋洪亮 |
吴 媛 |
1.明确指导目标,认真完成指导任务; 2.做好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上好示范课; 3.指导每位学员开出1节汇报课,开展课堂教学诊断; 4.指导学员开展同伴诊断; 5.撰写指导活动总结一份,做好学员的实践培训鉴定; 6.对培训机构提出一条可行性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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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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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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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小学 |
宋胜萍 |
裘迪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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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小学 |
陈晓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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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夫小学 |
张 柯 |
刘永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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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英小学 |
王南军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