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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幼〔2011〕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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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嵊州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申报和评估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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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 为贯彻落实《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开发区)评比活动的通知》(嵊政办〔2010〕6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度嵊州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申报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于 二、评估时间 2011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三、评估方式 市教体局组成考评小组对申报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学前教育工作进行实地考评。评估方式以听取汇报、实地踏看、查阅资料和调查访问相结合进行。评估后,考评小组提出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开发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审定,最后由市人民政府发文公布、奖励。 四、评估要求 乡镇(街道、开发区)应按《嵊州市学前教育先进乡镇(街道、开发区)考评标准(试行)》指标体系(详见嵊政办〔2010〕65号)准备好相关的佐证材料。 |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学前教育 先进乡镇 申报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1年10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