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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12〕10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关于开展争创村(企业)“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夯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基,充分发挥村(企业)综治工作站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基石作用,根据全省“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活动和全市“平安嵊州”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在深化去年建设示范(优秀)综治工作站的基础上,现就全镇开展争创村(企业)“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整合综治力量,切实解决基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发展不平衡、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努力发挥村(企业)综治工作站作用。实现“六个进一步”:即综治平安工作组织进一步健全,综治平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综治平安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综治平安工作软件建设进一步完善,综治平安工作保障进一步有力,综治平安工作“桥头堡”的作用进一步凸显。以此全面推进综治平安工作在基层的落实和“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活动的深入开展,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争创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郑永江为组长,镇党委委员镇长黄景、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争创“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活动领导小组。镇综治办负责全镇争创活动的组织、协调、考评、奖惩等工作。各行政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争创活动工作机制,确保争创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2012年3月)。各行政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制定实际可行的争创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2012年4月至10月)。各行政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抓好“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的工作,切实解决村(企业)综治工作站在组织建设、工作机制、职责落实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综治工作站在整体作用发挥、工作联动上取得突破性进展。
3.考核验收(2012年11月)。“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镇综治办组织自查自评,对符合争创“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标准的统一进行推荐申报。市综治办根据推荐上报情况,组织考核验收。考核一般采用明查暗访、听取汇报、查阅台帐资料、现场查验等方式,逐项对照争创标准进行百分制打分,对达到95分及以上的可推荐为2012年度嵊州市“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候选名单,如达到95分及以上名额少于确定名额的,以实际考评名额为准。凡构成《绍兴市平安乡镇(街道)考核办法》所列“一票否决”事项的,或未达到“平安村(企业)”标准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市综治办将争创“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活动纳入年度综治平安工作考核,对未完成“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争创活动各项指标的按项扣分。
四、评星表彰
在每年12月确定候选的“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名单基础上,由市争创“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活动领导小组讨论研究、核定,全市择优评选2012年度嵊州市村(企业)“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授予“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牌匾,由市综治委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每年连续被推荐为示范综治工作站的,采取复评加星制度,最高为五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对连续二年复评达不到标准的,将通报摘牌。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开展村(企业)“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争创活动是贯彻落实“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省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举措,各村要从建设“平安嵊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切实把村综治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希望通过这次活动,使每一个村(企业)平安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加强组织。各行政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切实把开展争创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和标准,做到面上工作有人管,具体事情有人做。要积极探索村(企业)综治工作站作用发挥的有效途径,整合力量,完善机制,确保综治组织建设上档次、上水平。
3.营造氛围。各行政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搞好发动,加强舆论宣传。
4.注重实效。各行政村、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不断创新争创内容。要高标准建设,层层把好质量关,努力达到方法创新、制度健全、窗口集中、牌子统一、名称规范、场所整洁等要求。要创建一个、规范一个、带动一片。
附:一、村(企业)“星级示范综治工作站”考核细则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2012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