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开展“查无照、督亮照、促验照” 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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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工商〔2012〕16号 |
各工商所:
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市局决定开展一次“查无照、督亮照、促验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建立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秩序为目标,通过查处无照经营,督促经营户守法亮照经营,促进个体工商户的验照工作顺利开展,查疏结合,标本兼治,维护地方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时间安排
三、检查形式
市局企业监管科负责组织协调,各所自行组织检查。
四、工作要求
1.各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好“查无照、督亮照、促验照”活动,使辖区无照发现率、亮照率达到95%以上;零无照示范街有照率、亮照率、验照率达到100%;2011年度个体户验照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2.统一着装,执法行为要文明规范。
3.要将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的计划、总结及时录入基层管理系统。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认真按《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无照经营监管操作规程(试行)》进行分类依法查处,并对发现的无照经营信息要及时、准确、完整、详细地录入《浙江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其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许可审批部门查处的,由局企管科根据《浙江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录入数据汇总后抄告或移送相关部门。
4.在检查中发现持往年未验(换)照的个体营业执照经营的,要认真做好现场检查笔录,并当场收缴营业执照。属转让、转借营业执照的,对经营者按无照经营行为处罚。
5.各所要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浙政办〔2010〕16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嵊综治办〔2010〕9号《关于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纳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当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查处和遏止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同时要结合嵊工商〔2012〕10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取缔“黑网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黑网吧”的查处取缔工作。对黑网吧、“三合一”等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的无照经营场所的要彻底查处取缔。对安全隐患严重的“三合一”无照经营,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6.对尚未参加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的,要催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工商所验照,未亮照的个体工商户,要当场督促其亮照经营。
检查活动结束后,局将对各所的无照查处和《基层管理系统》录入情况进行通报。请各所于
附件:“查无照、督亮照、促验照”统计表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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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无照经营 检查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
附件:
“查无照、督亮照、促验照”统计表
填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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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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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动检查人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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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个体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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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查获无照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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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督促办理执照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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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督促亮照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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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收缴未验(换)照执照 |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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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施部门抄告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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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立案查处案件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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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罚没款万元以上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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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案件总值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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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无照经营已录入《浙江省工商基层管理系统》 |
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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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