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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综〔2012〕6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教育工会
关于进一步深化“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完小、中心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国家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紧紧围绕“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的师德素养,促进现代教育强市建设,结合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工会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有关活动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职工中进一步深化以“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乐于奉献”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用积极向上的文明风尚塑造教职工。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引导教职工热爱生活,倡导教职工争做文明使者,用良好的文明风尚塑造每位教职工。积极开展多样化岗位创优活动,号召教职工践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风尚,注重把远大理想与岗位建功结合起来,把崇尚科学与苦干实干结合起来,立足本职,比学赶超,锐意进取,力争上游,努力造就广大教职工敬业、勤业、精业、创业的岗位创优新风貌。各校女职委要把建设“巾帼建功”文明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以“省级”带“市级”,以“市级”带“县级”,争创各级“巾帼文明岗”(见附件1)。市教育工会将于3月份组织召开一次争创“巾帼建功”文明岗现场会。
2.用感动教育的先进典范带动教职工。近年来,我市通过广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师德规范,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精心育人、奉献爱心、开拓创新的先进典范。各基层工会要号召广大教职工向先进典范学习,学习他们与时俱进,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责任感;学习他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解决新问题的进取精神;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兢兢业业、敢于奉献、争创一流的务实作风;学习他们严于律己、清正廉洁、顾全大局、克己奉公的优秀品质。充分发挥各类优秀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边的人影响和教育身边的人”,团结带领全市教职工齐心协力、艰苦奋斗、攻坚克难,为我市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市教育工会将举办感动教育故事摄影比赛(见附件2),摄影图片将于教师节期间在广场展出,并汇编成书,颂扬先进教职工(一人或一组)的崇高形象和典型事迹。
3.用明确务实的行为准则规范教职工。严格执行市教体局有关师德建设的文件精神,各校要制定一系列符合学校实际的规章制度、行为准则,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加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工作力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要认真组织开展“人性化师德建设”实践与研究,市教育工会将组织开展原创“师德格言”短信比赛。(见附件3)。
4.用先进高尚的文化价值引导教职工。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工会,争做知识型教工”活动,积极构建教职工学习成长的平台,组织教职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自
5.用切实有效的奖惩机制激励教职工。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要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浙江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将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二、时间安排
1.2012年3-4月,各校制定进一步深化“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2012年3月至12月,组织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
3.2012年12月底前各校做好“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总结、自评和2012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的申报工作。
4.2013年1月至2月,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确定2012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并予以表彰。
三、注意事项
1.2012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核总分为100分(附件4),经自查达到96分以上的学校均可申报,并择优推荐为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
2.申报学校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申报表(附件5)、自评结果、先进事迹(总结)及活动材料,并及时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稿。
附件:1.关于嵊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2.感动教育故事摄影比赛有关事项
3.原创“师德格言”短信比赛有关事项
4.2012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评表
5.2012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
主题词:师德 创优 活动 通知
抄送:绍兴市教育局、教育工会,嵊州市总工会。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1:
关于嵊州市巾帼文明岗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为不断深化我市“巾帼建功”活动,继续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使“巾帼文明岗”真正成为广大妇女提高素质、展示风采、促进成长的有效平台,激发更多的妇女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行业和社会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根据嵊州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关于争创嵊州市巾帼文明岗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申报嵊州市级“巾帼文明岗”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岗位中女性人数占50%以上,而且岗位主要负责人为女性。
2.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创建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安排,有专人负责。
3.岗位成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技能熟练,为学校提供优质服务。岗位成员中有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师德标兵等先进教师。
4.工作场所清洁、美观,标识明显。
5.岗位文化建设突出。有明显的创岗标志、统一的服务理念、公开的服务承诺。经常开展有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6.工作创新,业绩一流。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服务有亮点,社会评价好。在本系统或行业中有较强的影响力,辐射带动作用好。
7.管理制度科学规范。有切实可行的创建目标和计划,有根据本系统和行业工作特点的考核内容和管理办法。
8.品牌建设意识较强。能借助网络信息化平台展示“巾帼文明岗”风采和建立电子台帐。
9.学习培训制度完善。有学习培训计划,不断提升岗位成员的综合素质。
10.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各类志愿活动。
二、申报对象
符合创岗条件的各级学校、单位、组室等以妇女为主体的集体。(已创建为嵊州市级及以上“巾帼文明岗”的不必重复申报)
三、申报办法和要求
1.创建“巾帼文明岗”采取自我申报的方式。填写好争创申报表,于
2.市教育工会将根据市级“巾帼文明岗”评选有关要求,核实后统一上报嵊州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年底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年三八节期间对符合市“巾帼文明岗”条件的予以统一认定。
嵊州市“巾帼文明岗”争创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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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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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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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工 总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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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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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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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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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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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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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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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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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党组织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协调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感动教育故事摄影比赛有关事项
1.摄影主题
感动教育故事。
2.参加对象
教体系统工会会员。
3.有关要求
(1)摄影图片要原创,富有新意。用一组摄影图片反映一位(或一个组室)在职先进教师感动教育的故事。
(2)以直属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教育工会为单位,广泛开展摄影活动,挑选一组感动教育故事摄影图片,进行精心设计、排版,制作成一页版面,版面适当位置要有感动教育故事梗概,每幅图片下还要有简要的文字说明。
(3)版面格式:A4纸大小,纸质稍好,彩印图片,版面左顶部注明“感动教育故事”,版面底部注明工会名称。排版自行设计。
(4)版面上交时间:
(5)评比、奖励办法:组织专家进行评比,评出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评分标准:满分10分,其中感动教育故事内容3分,摄影作品水平3分,版面设计整体效果3分,图片文字说明1分。获奖者给予适当奖励。“感动教育故事”摄影图片将汇编成书,并于教师节期间在广场展出。
附件3:
原创“师德格言”短信比赛有关事项
1.短信主题
弘扬崇高师德。
2.参评对象
教体系统工会会员。
3.具体要求
(1)“师德格言”短信必须原创,富有新意,不得下载、抄袭等。每条短信字数不超过50字,末尾要具明作者单位和姓名。
(2)以直属基层工会、乡镇(街道、开发区)教育工会为单位,挑选3—10条“师德格言”短信,送市教育工会评比。
(3)上交时间:
(4)评比、奖励办法:组织评委进行评比,评出一等奖10条,二等奖30条,三等奖50条。获奖短信给予适当奖励。
附件4:
2012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评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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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考评结果 |
自评分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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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党政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制定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应的考评标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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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扎实实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且主题突出,载体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教师的整体形象较好,学生、家长满意率高。活动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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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贯彻落实《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抵制有偿家教的意见》精神,积极组织会员参加原创“师德格言”短信比赛。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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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教工”活动为抓手,构建教职工学习成长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努力建设一支可持续发展、勇于创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职工队伍。积极组织开展“人性化师德建设”实践和研究。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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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教职工学习《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充分发挥各类优秀教师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为人师表。进一步加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抵制有偿家教的工作力度,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积极组织参加感动教育故事摄影比赛和展示。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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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浙江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将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学校结构工资考核。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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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教学竞赛等活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创造活力,深化并创新具有知识分子群体特点的建功立业活动,争创各级“巾帼文明岗”。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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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内容 |
1.“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无实施方案、无考评标准、资料不全各扣2分; 2.在职教师中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礼券,有偿家教,上班炒股,到社会办学机构兼任文化课教师等违规行为的,每发生1例(1人次)扣5分;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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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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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嵊州市2012年度“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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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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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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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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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工 会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党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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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