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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12〕28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
各科室、事业单位、国土所:
现将《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题词:法制 宣传教育 通知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印发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浙委〔2011〕65号)、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国土资发〔2011〕143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浙土资发〔2011〕66号)和绍兴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绍兴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绍市土资发〔2011〕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构建法制国土中的作用,结合我市国土资源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围绕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中心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培育法治文化,实现国土资源普法工作的新提升,为构建法治国土,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高扬法治国土旗帜,坚持与时俱进,为普法工作注入时代精神;深化“以普法促和谐”的普法主题,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国土资源法治化管理水平。在普法思路上,实现从普法法律知识到树立法治理念的提升;在普法理念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善于运用法律治理方式的提升;在普法重点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善于平衡公权私权之间的关系的提升;在普法内容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更加注重程序教育的提升;在普法成效上,实现从普及法律知识到遵法习惯养成的提升。使全社会资源国情意识和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共同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国土资源工作“十二五”规划总体目标,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突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重点,破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难点,安排和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突出重点,全面提高。要突出重点工作,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突出重点岗位,与“两整治一改革”廉政专项行动紧密结合;突出重点环节,与规范制约权力紧密结合,以点带面,促进国土资源法制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
3.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出发,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着眼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贴近和满足群众维稳需求,引导公民按程序办事,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诉求,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4.差别普法,注重实效。要注重研究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内在规律和面临的问题,对不同人群实施差别化普法。内外兼顾,对系统内干部的教育和对系统外群众的宣传并举;改革创新,做到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有机结合;多方联动,做到专门机构与部门协作有机结合。注重普法效果,量化考核指标。
5.与时俱进,先行先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紧密结合,紧密结合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试点,不断拓展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创新理念、方法、形式和手段,大力发挥科技的推动作用,不断把握规律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宣传宪法,认真履行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树立宪法权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深入学习行政基本法律,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以《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基本法律学习活动,使全系统干部熟悉行政法律知识,提高运用行政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