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2〕11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监管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浙江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的通知》(绍食药监办发〔2011〕34号)精神,现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的通知》(浙食药监市〔2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制剂、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品种参考目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复方制剂 监管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