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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2〕6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除麻疹工作的通知
2011年我市累计报告麻疹发病17例,发病率22.92/100万,居全省第24位,发病率较2010年同期上升1700%(2010年我市无麻疹病例报告),主要发病对象以成人、小月龄儿童为主,占76.5%。分析我市2011年麻疹发病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近年来我市麻疹发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成人、小月龄儿童中麻疹免疫水平相对较低,感染发病机会大,极易引起麻疹发病。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做好消除麻疹工作的有关要求,全力推进全市消除麻疹工作进程,实现“2012年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且无本土麻疹病毒传播”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消除麻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狠抓十项措施的落实。市疾控中心、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浙江省落实国家消除麻疹策略十项措施》要求,认真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政策,确保免疫接种质量,提高免疫成功率;同时要建立常态化按月查漏补种工作机制,合理安排接种日,提高适龄儿童接种及时率,强化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切实发现并解决低接种率和“免疫空白”的问题,形成牢固有效的人群免疫屏障。要在认真总结第一轮麻疹、脊灰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活动的基础上,认真部署第二轮查漏补种工作,结合节前节后人口流动频繁等情况,最大程度地扩大查漏覆盖面,切实做到目标对象不漏一人。
二、要认真做好疫情报告监测、病例调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强化院内感染控制管理,严格儿童输液率控制,落实麻疹疑似病例住院隔离治疗或居家隔离治疗措施,严防二代病例和暴发疫情发生。市疾控中心、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做好病例调查的同时,认真开展麻疹传播因素流行病学调查与人群风险评估,扩大应急接种范围。
三、要切实加强对麻疹防控工作督导检查与评估。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麻疹防控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把好防控工作质量控制关;要加强对麻疹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特别对流动人口集聚区等重点地区要加强防控工作督查,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全力推进消除麻疹工作。根据绍兴市卫生局要求,2012年将对麻疹发病率实行排名通报,对因领导工作不力,工作措施不落实,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疫情发生、疫情暴发流行、疫情院内传播扩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共印8份)
主题词:卫生 消除 麻疹 通知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嵊州市政府办。 嵊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