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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2〕15 号
关于钱积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钱积枫同志任长乐四村一支部党支部委员;
马洪斌同志任小昆村党支部委员;
王仕良同志任寺西苑村党支部委员;
刘志文同志任蓬瑠村党支部委员;
蒋丛土同志任水口村党支部委员;
钱幼华同志任长乐二村经济合作社二三分社成员;
杨伟国同志任南山湖村经济合作社新建分社成员;
邢永位同志任水口村经济合作社里水口分社成员、社长;
邢孟进同志任水口村经济合作社里水口分社成员;
朱江荣同志任山贝村经济合作社栗树坪分社成员、社长;
钱武喜同志任四联村经济合作社杜林分社成员。
免去:
陈小滨同志的水口村党支部委员、村经济合作社里水口分社社长、成员职务;
金志明同志的山贝村经济合作社栗树坪分社社长、成员职务;
钱明同志的四联村经济合作社杜林分社成员职务。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12年4月1日
主题词: 职务 任免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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