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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2〕24号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现将《浙江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分别在6月24日、9月24日和11月8日前,将上季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见意见附件2)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见意见附件3)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年度总结报餐饮服务监管科,年度总结应包括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等。
联系人支亚渊,联系电话:83331302,电子szsyj2012@163.com.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餐饮服务 量化分级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