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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2〕69 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源头上指导农业安全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嵊农〔2012〕44号关于开展“百日大检查活动”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长乐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马 烽
副组长:邢承军
成 员:石绍均 陈建华 唐永刚 陈斐洋 吴新民 马永达
刘祖林 沈利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石绍均(兼)
成 员:陈仲良 邢君松 郑小祥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机构 成员 通知
抄送:市农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