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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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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纪监〔2012〕8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规范招投标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及下属学校:

为推进“阳光工程”,规范招投标活动和交易市场秩序,建立和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切实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局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局招标办),负责本系统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成立局招投标中心,负责本系统招投标活动的业务操作。本系统招投标活动接受市纪委、局纪检组(监察室)监督,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业务指导。

局招标办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系统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2.监督管理本系统招投标项目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活动;

3.核准招投标交易申请,对招标文件进行备案管理;

4.受理调处招投标活动中的各类投诉;

5.协助有关部门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

局招投标中心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本系统招投标活动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2.负责本系统招投标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秩序;

3.受理和发布各类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咨询服务和交易场所;

4.负责对招投标资料的统计、分析、评估,建立投标人、供应商、商品价格等信息网络;

5.监督招标人和中标人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备案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有关资料。

各校(单位)要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单位)招投标工作,并对招投标工作制订相应的监督管理和操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二、招投标中心的项目交易范围

除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及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外,经教体局批准实施的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及办公用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校薄、学生日常用品(代办)等物品的采购,学校(单位)资产、公共设施、公共资源等对外公开出租,学校食堂、校店经营承包或委托经营都进入教体局招投标中心。工程建设(维修)项目、设备设施、大宗物品,均需列入年度预算计划内,未列入年度预算必须实施的项目(如应急抢险等)必须报局党委会批准(发文)后实施。

1.工程建设(维修)项目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必须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校(单位)投资在市规定限额以下、3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绿化工程)进入局招投标中心。

2.集中采购项目

局根据当年本市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结合实际情况每年制订教体系统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并在年初公布。进局招投标中心集中采购项目:系统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采购单件在2000元以上或批量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

3.学校(单位)食堂、校店经营承包或委托经营。

三、招投标操作程序

1.申请核准:原则上,凡交易项目,除具备法律规定原因而只有少数人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或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可用邀请招标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必须依法实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应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在办理完招投标前期工作后,向局招标办提出交易申请,填写“招投标项目交易审批表”(表一),并附具体招投标交易方案(含招标方式、投标人条件等)。学校(单位)招投标项目在交易申请时,需另附“学校(单位)办公会议记录”。局招标办应对招标人及招标项目进行审查、备案。凡交易项目须编制标底和预算。编制标底和预算,必须符合实际,不得提高标准。

2.信息发布:局招投标中心在受理招标人的交易申请后,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和嵊州教育网、学校公示栏发出招标公告。

3.资格审查:局招投标中心在受理潜在投标人报名后,按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审查结果通知各投标人,向合格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

4.开标评标:局招投标中心在开标评标环节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尽力避免各种舞弊行为的发生,确保招投标结果公平、公正。

5.结果公示:招投标结束后,中标公告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和嵊州教育网、学校公示栏上公示。公示3日期满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6.项目验收:学校(单位)要加强招标项目的验收,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集体验收。验收合格后,验收组成员(至少两人以上)在项目完成情况评议表上签字。基建、教育装备、软件系统等技术含量较高的项目,应邀请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专业人员参加验收(基建项目验收由财基科负责,教育装备、软件系统验收由教学仪器站负责)。每次招投标活动结束后,学校(单位)要建立招标档案,做好资料档案(招投标文件、合同、验收清单等原件)的归档保存工作。

四、责任追究

1.凡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而不招标,应进局招投标中心而未进,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串通投标获取中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委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均中标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自行招投标交易项目的实施参照上述规定。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规范  招投标工作  实施意见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0

 

表一:

嵊州市教育体育系统招投标项目交易审批表

            

项目名称

 

学校(单位)

 

项目预算

 

完成期限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立项依据

 

学校申请

招标方案

局招投标中心招标

定标办法

1.   政府采购最低价中标( 

2.   基建工程下浮率中标( 

3.其它定标办法:                              

付款方式

1.   验收合格全额付款( 

2.其它付款方式( 

采购清单

详见加盖学校公章的附件 

自行招标

理由

 

教体局招投标中心

    

 

 

签名(印章):

日期:

教体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意见

 

签名(印章):

日期:

   

 

注:1.此表一式两份,学校(单位)、教体局招投标中心各一份

    2.学校基建项目审批时,需提交局财基科签署意见的书面报告、建筑图纸、工程预算方案等资料。

 3.货物采购原则上应定参数招标。若要指定品牌招标,需提供有局相关领导签署意见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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