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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2〕41号
关于加强霍乱等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当前已进入急性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为切实加强以霍乱为重点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加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绍市卫发[2012]7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做好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以霍乱为重点的急性肠道传染病传播速度快,传染性强,一旦暴发流行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损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严格按照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的储备,全面提高疫情防控应对能力。
二、加强管理,落实防控措施
(一)规范开设肠道门诊。肠道门诊是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前哨。各医疗单位要认真按照《浙江省医疗机构肠道门诊设置规范(施行)》要求规范设置肠道门诊。市人民医院常年开设肠道门诊,市中医院在
肠道门诊要求专人专室,对腹泻病人进行专册登记,做到“逢泻必采,逢样必检”,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发现疑似病例或阳性病例要立即按照卫生部颁布的《霍乱防治手册》进行隔离救治,同时通知市疾控中心,并依法网络直报,防止漏检、漏报和迟报现象的发生。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做好流行病学调查,追踪传染源,加强对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散。
(二)开展细菌性痢疾的病原学监测。市人民医院要按照要求开展细菌性痢疾的监测,对疑似细菌性痢疾病人在抗生素使用前采集粪便标本,并做好粪便常规检查、病原菌分离培养和初步鉴定工作,检测数量不少于100份。
三、加强指导,提高应急能力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医疗机构肠道门诊开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定期开展肠道门诊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防疫机动队的建设,落实好人员、应急处置药械及交通工具,一旦发现疫情,要严格按“早、小、严、实”的要求迅速扑灭疫情。
四、加强沟通,确保卫生安全
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学校卫生、饮水安全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治专项监督检查。检查中若发现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提高防病意识
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开展以防制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以重点行业人群、流动人群、农村人群为主要宣传对象,以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饮水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卫生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为主要宣传内容,提高群众防病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嵊州市政府办,嵊州市食安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