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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12〕38号
关于下发2012年嵊州市预防接种工作
计划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2年嵊州市预防接种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嵊州市政府办。
2012年嵊州市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做好免疫预防接种工作,巩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达到并维持无脊灰状态和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2012年嵊州市预防接种工作实施计划。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各项措施,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八苗”单苗接种率保持在95 %以上;重点提高麻疹类疫苗及时接种率,及时接种率达90%以上;麻疹、脊灰疫苗的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首剂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流动儿童调查时点接种率达90%以上。
(二)全市乡镇(街道)所在地接种门诊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标准。
(三)完成初三学生麻疹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四)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异常反应及时报告与处理率90%以上。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规范免疫规划管理
1.加强安全接种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落实预防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受种对象知情告知制度,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做好“三查七对”,避免错种误种。继续规范疫苗进货渠道,严格按照省-市-县-接种单位渠道逐级采购疫苗,严禁擅自采购和使用。要加强疫苗管理,落实疫苗保存、运输、接种等各项规定,确保安全接种。
2.继续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方案》(浙卫发〔2009〕289号)要求,继续开展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乡镇(街道)所在地接种门诊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已经通过省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的接种单位,要积极申报创建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今年有1家以上接种门诊通过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考核验收。
3.加强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工作。要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录入、上传儿童(包括流动儿童)接种信息,保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定期清理金苗系统逾期未种儿童,掌握在册儿童的流动去向,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资料与纸质的预防接种正册数据应保持一致。每年1月份完成辖区7岁以上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光盘刻录备份工作。
4.加强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积极配合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确保托幼机构、学校查验证覆盖率100%,儿童建证、建卡率分别达100%,儿童补种后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5%。
5.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做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报告率和48小时内调查率均达到90%以上。加强对群体性预防接种的管理,在学校、集体单位等开展接种须经审批,并充分做好场地、人员、抢救药械及急救车辆等准备工作。
(二)加强免疫规划针对性疾病监测控制
1.加强脊灰疫情监测,继续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15岁以下儿童非脊灰AFP病例报告发病率达到1/10万以上;AFP病例监测报告(包括“零”病例报告)及时率达到90%以上;AFP病例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达到90%以上;AFP病例双份合格粪便标本采集率达到90%以上;标本7天内送达省疾控中心脊灰实验室及时率达到90%以上;未采集合格粪便标本及分离到脊灰病毒的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及时率达到90%以上;AFP病例麻痹75天内随访表送达省疾控中心及时率达到90%以上。
2.落实麻疹防控措施,实现消除麻疹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浙江省消除麻疹策略十项措施》,麻疹排除病例报告发病率2/10万以上;疑似病例48小时完整调查率90%以上;24小时内开展麻疹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应急接种工作,接种率达95%以上,严防二代病例出现;血标本采集率90%以上,及时送检率达100%;暴发疫情血清学诊断率和病原学标本采集率100%。继续组织开展2010年麻腮疫苗强化免疫目标人群的麻疹、腮腺炎确诊病例相关疫苗接种史调查。
3.加大乙肝等防治力度,控制疫苗针对性疾病发病率。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率,推进乙肝防控重点人群的免疫接种工作。加强流脑、乙脑等防控工作,有效控制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性疾病。
4.加强疫苗成功率监测,提高疫苗接种效果。按省监测方案要求完成麻疹类疫苗免疫成功率监测标本采集送检工作;开展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效果和人群免疫水平情况进行评价,为制订调整免疫策略提供依据。
(三)积极实施扩大免疫规划
全面落实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巩固和提高疫苗接种率,积极推广HIB、水痘疫苗、IPV、潘太欣五联疫苗、季节性流感疫苗、肺炎疫苗等二类疫苗的接种,预防和减少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组织开展成人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在自愿的基础上,对易感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加大二类疫苗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二类疫苗的认知程度,认真做好二类疫苗接种告知工作,告知率达到100%。
(四)提高流动人口的接种管理
积极探索适合我市实际的流动人口免疫预防管理办法,通过社区责任医生和村公共卫生联系员网络做好流动人口的摸底调查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儿童健康教育活动,提高流动儿童监护人免疫预防知识知晓率及参与免疫预防接种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居住 3 个月以上的流动儿童调查时点建证率达到 90%以上,免疫规划“五苗” 单苗接种率9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有效落实。市疾控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对免疫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培训,规范操作。市疾控中心要对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疫接种工作进行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预防接种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预防接种操作,接种人员培训率要达到100%。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加强对社区责任医生、村公共卫生联系员的免疫接种相关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利用 “4.25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以及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意义,普及预防接种知识,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参与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导,确保质量。免疫规划工作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市卫生局将免疫规划工作列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重视辖区内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接种质量和服务水平;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接种门诊工作的现场指导和考核,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全市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