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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建设局创建示范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嵊市委发〔2012〕31号《关于下发嵊州市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市建设局创建省示范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益民
副组长:袁焕苗、张道益、陈士英、骆仁军、楼天明、曹笔路
成 员:田 明、马祥根、张国高、俞建云、范煜东、朱岳樵、楼学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士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