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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2〕 38号
嵊州市关于开展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学生筛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初中、小学,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教育部关于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度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若干意见》以及绍兴市随班就读推进会的精神,现就我市开展随班就读布置第一阶段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意义
1.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保障义务教育质量的需要。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占残障儿童少年的大多数,相当数量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已在普通学校(幼儿园)就读,但由于随班就读存在许多现实困难,大部分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尚未经筛查,也没有得到有针对性的补救教学,普遍跟不上学业,处于被边缘化的状态。加强随班就读工作,让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幼儿园)普通班级接受普通教育的同时,获得补救教学、技能训练和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帮助,开发潜能,补偿缺陷,实现多元智能的发展,有助于促进这些学生随班学习,有利于切实提高义务教育的质量。
2.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的体现。随班就读是安置轻度残障儿童少年接受基础教育的主要方式,是特殊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对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筛查、安置和补救教学,能够使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在适宜于他们发展的教育环境中愉快地接受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教育,学到一定科学文化知识和基本劳动技能,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和谐发展,形成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这会为他们今后平等有效地参与社会生活奠定良好基础,由此进一步促进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
3.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推进各类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需要。开展随班就读,需要在着力建设好特殊教育学校,提高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特殊教育质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指导作用,有利于促进普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交流合作,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而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有利于残障儿童与普通儿童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共同提高。
二、增强责任,科学慎重地做好随班就读对象的筛查鉴定工作
1.随班就读对象
一般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申请随班就读。主要指3类适龄的残障儿童少年:轻度视力残疾、轻度听力残疾、轻度智力残疾,以及自闭症儿童、脑瘫儿童。还可以包括其他障碍儿童:学习障碍、语言障碍、情绪障碍、行为障碍以及肢体残障与病孩。
2.筛查流程
显性的残疾认定(如听力残疾、视力残疾)需要家长递交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残疾类别和程度检测报告,轻度智力残疾和自闭症儿童的筛查认定要严肃慎重,流程如下:
(1)学校必须经过2个学期以上的教育观察,在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对疑似随班就读对象进行病史、家属史、认知水平与行为习惯表现等进行调查记录。
(2) 在征得家长签名同意的基础上,学校筛查小组对疑似随班就读对象就病史、家属史、认知水平、语言能力、心理能力和适应行为等方面逐一进行综合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告知家长。
(3) 由家长自愿带领学生到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院进行残障医学检查和测试,并将诊断结果报给学校。
(4)市残障儿童少年鉴定小组依据学生诊断报告,逐一听取学校筛查小组的情况汇报,审阅有关资料,接触对象,慎重作出评判;在签署随班就读对象认定意见后,该学生方取得随班就读学籍。
(5) 随班就读学生的筛查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档案材料应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和家长中扩散。
3.医学鉴定流程
到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领残疾认定表格→社区、村盖章证明→乡镇、街道(开发区)残联盖章认定→市残联初评→人民医院医学鉴定(单月20日)
三.有关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政策
1、就近入学。随班就读儿童少年,原则上应当与普通儿童少年一样就近入学。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加以拒绝。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下进入小学起始年级可适当放宽。
2.学生“双籍制”。普通学生的学籍和特殊学生的学籍可以相互转换,如该生经过一段时间的随班就读后,能力提高了,适应学习和生活的能力增强了,经家长申请,学校评估,随班就读专家指导组复测认定,可以取消随班就读身份,视为普通学生。
3.多元评价随班就读学生。随班就读学生的学业测试应同普通学生有所区别,评价方法应有利于学生自信心的培养和提高。除了参加班级的统一学业测试外,班主任、任课老师还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每学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和学生知识能力现状,为学生单独设计目标范围内的评价内容。在学科抽测、学期考试时,随班就读学生不列入学生基数,但所取成绩的增减指数可计入随班就读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
4.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经费保障。设立随班就读工作的专项经费。义务教育段随班就读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按当地同级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系。
5.督导评估和考核。每年组织对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学校进行一次特殊教育工作考核,考核结果要纳入学校年度工作的整体考核,定期表彰和奖励在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一二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残障 儿少 筛查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嵊州市“需特殊关爱学生”申请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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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情 况 |
学生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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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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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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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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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残疾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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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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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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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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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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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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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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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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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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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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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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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期中或期末成绩 |
语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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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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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从学生认知、注意力、思维及记忆等方面加以简单阐述) 班主任: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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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长 意 见 |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医院鉴定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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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教体局审核 |
(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