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12〕53 号
关于同意张 洁等104位大学本科毕业生
转正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办发〔93〕8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经本人总结,学校评议考核,教体局研究同意:张 洁、王 赛、周莉英、俞彬彬、芦纳儿、吴东明、史园洁、费星溶、谢舟维、严纪江、张耀波、姚丽丽、黄钗英、王钟素、谢伟萍、徐 杰、钱菊青、郑林平、孙 琪、操华斌、袁屹峰、钱 佳、朱巧铃、高烨锋、宋 玲、黄 浩、裘孟超、陈浩亮、邢小燕、王樑锋、徐 炳、姚飞萍、马丽园、史宜青、张卫平、朱亚君、童月娜、黄秀媛、裘陆勤、潘陈伟、张 颖、李健辉、李 秉、朱 斌、高琳玲、马 玲、黄佳丽、董 莹、张云城、王 悦、麻丹萍、王志芳、钱 滨、周铝黎、叶新芳、操烨东、陈 瑶、姚梦梅、王 旻、王佳洁、董浙锋、陈 璐、王丹燕、马炜锋、李金萍、陈 军、赵 英、刘超琳、吴沪娜、俞陆芹、王 程、朱浙伟、沈春娅、赵 丹、王梦莲、蔡徐媛、潘茜茜、郑莉娜、戴维斯、王浙丽、张雨凤、俞 岚、李 洁、谢 薇、吕 滢、金碧波、王华欢、相元洁、曾巧荣、卢洁群、应丹锦、俞显惠、唐珊珊、马璐铟、石洁慧、方 芳、魏菲飞、唐水平、李芳英、任姗群、李丽洁、竺海莲、竺蓓蓓、徐 晶等104位大学本科毕业生于2012年8月按期转正。从转正之月起工资定事业单位助级:岗位工资590元、薪级工资151元(农村学校165元)、提高教师待遇享受10%为74.1元(农村学校75.5元)、岗位(职务)津贴80元、新职务津贴70元、省补190元、职务补贴260元、浮动工资30元。其它各项待遇与在职教师同等享受。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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