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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3〕3 号
关于配合开展市领导大接访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规定,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在新形势下探索完善我镇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新机制、新举措,切实配合开展好、落实好市领导大接访活动并进一步提升我镇信访工作水平,现将2013年我镇配合开展市领导大接访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合开展市领导大接访活动
2013年崇仁镇配合开展市领导大接访活动的时间固定为每周一,并根据相关要求安排相应镇领导到市信访局参与接访,落实制度要求,及时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信访资料,把握信访实时动态,确保信访反映渠道畅通无阻。
二、配合开展市领导带案下访活动
根据《关于2013年市领导大接访活动安排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3]2号文件要求,我镇将积极配合做好市领导带案下访工作,落实镇相关领导配合下访活动,做好有关信访案件的资料准备工作,做好重点信访案件的清理摸排工作,做好相关利益方的协调劝解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后勤保障、资料整理及秩序维护工作,确保市领导带案下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坚持周一镇领导定点接访制度
(一)接访时间和地点: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活动每周进行一次,日期固定为每周一(遇节假日取消),地点设在镇政府信访接待室。
(二)接访方式: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由接待领导当面解答、批转有关单位和部门办理或召集有关单位协调处理。
(三)具体安排:每周一由两名镇领导在镇信访接待室接待信访群众,接访活动实行签到制和首办责任制,对首次接访的信访件要负责到底,要跟踪督查相关职能部门的调处,直至问题的解决。
四、完善镇领导重点约访制度
(一)约访时间和地点:镇领导按照有关要求对重点信访人员进行及时约访,时间由约访领导视情确定,约访地点按具体情况确定。
(二)约访内容:我镇辖区内一个阶段、一个领域的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我镇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意见和建议;需要镇领导协调解决的复杂疑难信访积案;有关单位和部门经过协调仍未解决的,或反复来信来访的重大疑难信访事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事关我镇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需要镇领导出面协调处理的其他复杂信访问题。
(三)具体安排:约访对象由信访人提出申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及镇信访办梳理汇总,具体由镇信访办衔接工作,约访后将约访记录交镇信访办存档备案。约访案件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方法落实包案责任。
五、健全镇领导带案下访制度
(一)下访时间和地点:镇领导到各联系单位及行政村(居)下访,具体时间及地点视信访案件具体情况而定,由镇信访办协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确定。
(二)下访内容:镇领导结合工作情况,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信访事项,安排专门时间,深入到信访涉案地,通过现场接待、实地调研、座谈走访等方式,面对面听取相关人员的诉求,切实解决问题。
(三)具体安排:镇领导下访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由镇信访办具体负责,做好信访登记及情况汇总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和安保工作。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对于配合开展市领导大接访活动及做好镇领导接访活动这项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必须给予充分认识,做好协调、明确部署、落实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畅通有序,方便群众、便于操作,统筹兼顾、科学高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长效机制,完善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切实维护好群众权益,疏导好群众情绪,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我镇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
(二)严格程序,规范接待。市领导接访、下访工作及镇领导接访、下访工作由镇信访办具体配合及安排。在镇领导接访过程中对于有关群众来访事项,能当面沟通解释清楚的,应当直接给予明确的意见;须通过信访程序受理的,经镇领导批示后,由镇信访办以信访件形式交办有关责任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按照《信访条例》规定,60日内将办理结果报接待镇领导及镇信访办,并回复信访人。
(三)跟踪推进,确保实效。镇信访办将同步参与接访、下访活动,通过走访了解、查阅资料、整理情况等方式,跟踪推进接访信访件的办理,做好各类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同时,进一步密切与上访群众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诉求,并做到及时反馈,确保信访件的及时沟通、调处措施的及时落实。
附件:2013年崇仁镇每周一镇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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