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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嵊生态办[2012]4号
关于抓紧编制“811”生态文明建设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牵头单位: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实施的《嵊州市“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嵊市委办[2011]33号)和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2012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嵊市生态[2012]1号)要求,我市须制订实施“节能减排行动”等十一项专项行动的行动方案。为抓紧完成此项工作,现进一步明确各专项行动的牵头单位及编制责任(详见附件),请各牵头单位于8月15日前完成编制工作,并将编制好的《专项行动方案》送市生态办汇总后报请市政府发文。
附件:“811”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编制责任表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生态文明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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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委办、市府办,金志书记、阮建尧市长、董友庆副 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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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9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