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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嵊生态办[2012]18号
关于抓紧报送2012年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
完成情况自查总结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上半年,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以嵊市生态[2012]1号文印发了《2012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现根据绍兴市生态办的紧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请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对照本单位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具体任务见嵊市生态[2012]1号文),进行自查总结。撰写总结时建议以《2012年度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书》中各项年度工作任务为提纲逐条撰写,其中含具体工作任务或有量化指标的条项,要求内容翔实、说明有力并附相关依据。自查总结是绍兴市生态办对各县(市)生态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请你们在12月8号前,将生态市建设年度工作任务自查总结分别以书面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到市生态办。
联系人:商荣尧;电话:83105713;电子邮箱:政务协同网,市环保局生态科,马芳芳。
附件:1.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12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
2.嵊州市各乡镇(街道)、开发委、温泉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12年度生态建设任务书
嵊州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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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1月2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