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3〕5 号
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效能建设的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干部形象,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效能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规范机关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开创我镇工作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改进乡镇干部工作作风、树立干部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从严要求,严格自律,切实提高。各片、办负责人要承担起本片、办抓思想、抓纪律、抓作风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凡因本片、办干部违反纪律、作风影响我镇整体形象的,一律要追究当事人和对应片、办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严格遵守上下班、住勤、值班制度
全镇机关干部要自觉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和擅自离岗,认真执行住勤、值班制度。镇纪委将建立专门的机关效能建设督查组进行全年性、不定期的明查暗访。
三、实行工作日中午“禁酒令”
决定在全镇机关干部中实行“禁酒令”,“禁酒令”适用范围为长乐镇全体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人员和职工,禁酒时间为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时间的中餐。
四、对违反作风纪律和有关规定的处理意见
凡在机关效能建设中被镇督查组明查暗访中查实的扣除一个月考核奖,被市级以上机关查实并通报的扣除一季度考核奖,连续两次被查实的由镇党委向上级管理部门建议待岗处理。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13年1月29日
主题词:
抄送: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