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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3〕6号
中共长乐镇党委 长乐镇人民政府
关于在党政机关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关爱
困难群众活动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镇属有关部门:
根据嵊市委办传〔2013〕8号文件《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关爱困难群众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动落实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春节期间在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开展密切联系群众、关爱困难群众活动。现将有关通知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党政机关密切联系群众、关爱困难群众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创新管理模式,为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机关带头与部门参与相结合。既要组织引导党政机关干部主动积极联系群众、关爱群众,起好表率作用,又要广泛发动有关部门积极参与活动,整合各类资源,形成社会氛围。
(二)坚持组织指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既要设计有效工作载体,加强组织指导,又要尊重各方意愿,遵循自愿原则。
(三)坚持联系群众与帮扶解难相结合。既要关爱帮扶社会上的生活困难群众,又要重视关心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真正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尽快实现小康生活。
(四)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救助相结合。既要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又要通过交友结亲的形式,积极引导联系对象调整心态、稳定情绪,坚定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三、活动内容
(一)结对范围。全镇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和困难家庭对象,重点是城乡低保对象和在职特困职工。
(二)参与对象。全镇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所有公务员,参公单位的所有机关干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部分干部(中小学、幼儿园一线教师不纳入此次结对范围,由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愿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垂直部门的部分干部。
(三)结对形式。全镇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机关干部,对困难家庭实行“一对一”结对,原则上每年要走访联系两次以上,慰问金或实物由个人出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要从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此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起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严密组织关爱活动。
(二)加强协调,严密组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相互沟通,切实加强对结对关爱活动的统筹协调,通过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做到捐款统筹部署、资金统筹使用、对象统筹安排、活动统筹进行,齐心合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改善群众生活的实际需求。
(三)加强联系,建立机制。联系、结对人员一经确定,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一般每年走访联系2次以上。联系、结对人员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与联系、帮扶对象交朋友、增感情,为联系帮扶对象强信心、送希望,建立真正的感情和友谊,并力所能及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附:长乐镇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对象名册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长乐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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