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13〕11 号
关于转发《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现将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嵊市组〔2013〕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确保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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