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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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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勤〔2013〕1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完小,民办小学: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2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26号,以下简称《电传》)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

    ()明确资助对象。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对象为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收入(新扶贫标准以下)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各学校须对资助对象进行鉴定,并经公示无误后,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并根据人均年收入变化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使资助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应助尽助。

    ()明确资助标准。给予资助对象全面实行“一日一餐”制,即各学校每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5餐荤素搭配、营养合理的营养餐。餐费基准标准为每生每餐375元,全学年为每生750元。今后,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适时对基准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明确供餐方式。各学校要在按照“热菜热饭、营养可口、吃饱吃好”要求提供餐饮服务的前提下,充分结合每所学校条件,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供餐方式。一是实行食堂供餐。对用餐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创造条件,实行包餐制或选菜制供餐。二是购买供餐服务。对没有自备食堂的,可通过竞争择优办法选择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餐饮企业购买服务,实行送餐。三是实行托餐服务。对地处偏远、规模较小学校,本身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在严格准入的前提下可实行向单位集体食堂、个人或家庭托餐,托餐的个人和家庭要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营养餐必须供应完整的餐饮,可以选择午餐,也可以选择晚餐。学生营养餐补助不得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不得以购买零食冷饮的方式替代,不得采用对被资助学生构成歧视的供餐方式。

二、落实责任,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

(一)加强食品质量与安全管理

1.各学校要把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工作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保障受助学生用餐安全。

2.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招标采购、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采购过程要向社会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鼓励有条件的农村学校建立学农基地,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3.各学校要在食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进食堂改造和建设,尚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挖掘潜力,创造条件保障受助学生供餐,达标学校食堂要完善功能区分和操作流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创建B级食堂,努力改善就餐条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二)加强食堂财务管理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必须专款专用,规范使用,严禁克扣、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学校食堂要以实现财务收支平衡为目标,按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使受助学生按时足额吃上“热菜热饭、营养可口、吃饱吃好”的营养餐。

(三)加强营养管理和教育

1.完善营养菜谱制度。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和特点,针对其身体发育过程中的营养需求,开发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菜谱,并公布执行。

2.开展培训和教育。强化对相关食堂从业人员营养学、烹饪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对学生的营养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3.建立学生营养状况监测评估制度。要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营养改善工作绩效评估提供科学依据。

    三、完善监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

(一)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

1.学校是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体单位,学校校长是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资助对象鉴定、审核、公示制度和基本信息数据库、资助资料档案,健全校内民主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各中心学校校长要切实负责起本辖区学校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责任,要逐条落实《通知》中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和省教育厅《电传》中提出的六项要求。当前要重点帮助解决部分尚不具备供餐条件农村完小受助学生的供餐问题,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做好服务工作。

3.教体局将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学校贯彻落实工作进行督查和财务审计,对所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和通报,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食堂卫生事件处置应急预案,若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必须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逐级向上级部门报告。

2.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以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工用具、设施设施和现场。

3.与学生家长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5.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三)大力做好宣传工作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准确、深入地宣传这项惠民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放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阳光工程”。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营养改善  意见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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