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2013年度小商品市场摊位费缴纳规定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朗读

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文件

 

〔2013〕9号


2013年度小商品市场摊位费缴纳规定

各分公司、科室办:

经研究决定,小商品市场招租摊位定于2013416201341716时前,缴纳2013年度全年租金。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摊位租金及相关费用。

1、摊位租金:按2011年招租时规定的标准缴纳。

2、定额税:2013年度起取消定额税(含国税、地税)。

3、宣传广告费:每摊120元。

42011年度已缴纳的10%的合同履约金,如2013年不再续租将予以退还;如续租将自动转为2013年度的合同履约金。

5、按《嵊州市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规定》,如在2012年度扣分未满5分的,以2011年度实际缴款额的5%予以奖励。如续租,可在2013年度的摊位费收缴中抵减;如不续租,一个月内另行结算。

6、空调费:2013年度空调费每摊900元。

二、2013年度摊位租赁保证金可凭2011年度已交纳的原发票抵缴。在经营期满(2014513日)经管理办验收无异议后,予以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三、剩余摊位:2013年度不再续租的摊位,可由他人按同等标准的年租金租赁,有关费用按规定缴纳。如再有剩余摊位,先公开招租,再协议出租(具体规定另定)。

四、租赁期内如因国家建设或市场方改建需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租金按日平均数退还。

 

 

 

 

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2013330

 

 

 

 

主题词:市场   缴费   规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2965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