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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3〕11 号
关于做好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学校:
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是初中升高中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体育会考工作,会进一步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活动,形成青少年热爱体育活动、崇尚运动、健康向上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学校体育、关注学生健康的浓厚氛围,全面促进中小学素质教育。为公正、公平做好体育会考,对各初中学校的体育会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仍然按嵊教体普〔2008〕8号关于印发《嵊州市2008年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二、严格按《嵊州市2008年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过程管理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以人为本”三原则,做好对每一个毕业生的评价。
三、群体活动、《体育与健康》课平时成绩、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素质四项会考内容必须做到资料齐全,考评有据。
四、《嵊州市2008年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实施意见》规定公示的内容要认真做好公示工作,做到学生体育成绩公开。
五、严格按《嵊州市2008年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实施意见》规定的比例要求评定学生体育成绩等级,不得随意提高优秀、良好等级的比例。对不符合等级比例的学校,教体局将发回重评,并追究责任。
六、运动技能素质考核由教体局联系干部参与监督,学校要将运动技能素质考核时间、安排告知教体局联系干部。同时,教体局干部对联系学校的初三毕业体育考试成绩评定进行抽查,抽查学生人数在10人以上。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成绩由教体局组织抽检。
七、对初中学校在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中未按《嵊州市2008年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实施意见》实施,没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有群众举报并经查实的,除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列入年度考核,按规定扣分。
希各初中学校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公正、公平地做好初三毕业升学体育会考工作,让学生安心,让学生家长放心,构建和谐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
主题词:体育 会考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