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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文件
嵊银发〔2013〕1 号
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以下简称嵊州市支行)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2年,嵊州市支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嵊州市支行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工作,明确了嵊州市支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股室、审核程序、审核内容以及责任追究,实行业务股室初审,办公室二审,电子政务工作分管领导终审的审查制度,增强了信息公开内容审核的严肃性和信息公开过程的可操作性,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安全。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2年嵊州市支行信息公开的内容,除了机构职能、领导成员等内容外,主要发布了与嵊州经济、金融、民生联系较密切的金融政策、措施、制度以及支行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以方便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企业、民众了解和咨询。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主要是在政府指定的网站上公开。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无
二、申请处理情况
无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嵊州市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无。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由于工作职能比较特殊等方面的原因,嵊州市支行公开的信息数量还比较少。今后,嵊州市支行要关注各部门、公众对嵊州市支行信息公开的需求,把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