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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3〕26号
健康体检的通知
各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保健品、化妆品生产单位: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对全市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保健品、化妆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全市各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包括各级医院及其分支机构、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厂矿学校医务室及计生指导站、民营医院、社会医疗机构等)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保健品、化妆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
二、体检时间:2013年5月18日至5月27日,各单位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见附表。
三、体检项目:肝功能、大便培养(体检时随带大便)、胸透、内科、外科、眼科。
四、体检地点:嵊州市人民医院3号楼(老内科住院楼一楼)。
五、体检收费:体检费每人100元,请于体检当日交人民医院体检中心。集体体检的单位体检表请于5月15日前到嵊州市人民医院3号楼(老内科住院楼四楼)体检中心领取。
六、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的体检工作,协助维护好本单位人员的体检秩序。体检人员务必在体检表内填写清楚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七、体检合格者,由我局统一核发体检合格证明,请各体检单位和个人在7月15日前及时领取。
上述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局执法监督科联系(电话:83331321,邮箱:d3038009@163.com 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电话:83014297)。
附件:2013年度从药人员健康体检日程安排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8日
抄送:嵊州市卫生局。
2013年度从药人员健康体检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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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日期 |
参加体检单位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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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 |
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昂利康胶囊有限公司、 |
约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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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 |
剡湖街道、三江街道、长乐镇、甘霖镇、谷来镇、里南乡、石璜镇、贵门乡、通源乡、雅璜乡、王院乡、竹溪乡以上各乡镇卫生院及其分院、社区服务点、村卫生室 |
约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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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 |
鹿山街道、浦口街道、崇仁镇、黄泽镇、北漳镇、金庭镇、三界镇、下王镇、仙岩镇以上各乡镇卫生院及分院、社区服务点、村卫生室。 |
约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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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
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从药人员. 易心堂有限公司。 |
约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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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
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从药人员(部分值班人员) 嵊州市医药药材总公司及下属零售企业 |
约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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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4日 |
嵊州市医药药材总公司、中药饮片厂及下属零售企业、各齿科材料生产企业及医疗器械专营企业、天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
约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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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
新光药业有限公司 |
约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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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 |
绍兴震欣医药有限公司、各新光医药商店、天赐实业有限公司、嵊州市逸康钙业有限公司、浙江九烽食品有限公司、嵊州市名色化妆品厂、嵊州市涵宇保健品经营部个体诊所、厂矿学校医务室、民营医院、社会医疗机构。 |
约20- |
备注:1、体检上午7:45--10:00止,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在上午抽血;
2、参检人员随带大便样本参加体检,不得漏检,体检项目不全的不核发健康证明;
3、体检时请填清楚体检表内单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体检表封面编号与检验单编号必须相符。.
3、请各单位组织好人员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并在7月15日前来本局执法监督科领取健康证。如体检人员与去年有变动的及时与本局执法监督科联系(83331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