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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文件
嵊银发〔2013〕22 号
转型升级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加大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推动嵊州市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现就2013年度金融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扩大总量,提升金融对经济转型发展的支撑力。
各金融机构要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商业银行要了解信贷需求,积极与上级行沟通,争取资金、贷款规模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调控的合意贷款规模指标,把控好信贷投放节奏和投向,切实加大对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确保信贷总量与全市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的运行规律相衔接,力争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全年新增贷款超45亿元。
二、调整结构,找准金融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契合点。
各金融机构要以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实干兴市”的工作基调,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确保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支持传统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优化存量贷款结构,充分发挥存量贷款在支持我市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工业项目的信贷支持,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的金融支持,确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新增贷款占比保持在25%以上;强化对“三农”、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化,加大对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功能区、农业龙头骨干企业、专业大户等的信贷支持,增加对小微企业产品升级的资金支持,涉农贷款和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占比进一步提升,力争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的比重达到40%左右;严格控制对高能耗、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新增贷款,通过信贷结构的调整优化来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力推进经济的跨越发展。
三、突出创新,提升金融对经济转型发展的服务能力。
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推进金融创新,根据客户需要,创新体制、机制、产品和服务。开展无形资产质押、动产质押、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以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为突破口,大力推广股权、排污权、应收账款、林权、农房、商标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覆盖面,推动文化创意贷款、农村青年创业贷款的扩面增量。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抵押物范围,解决抵押担保难问题。同时,要积极发展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不占用信贷规模的表外融资业务,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特色金融服务。
四、拓宽渠道,加大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推广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广和承销,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推动信用增进支持和服务工作,根据嵊州市实际,特别是要推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工作,鼓励企业有效利用银行间市场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改善财务状况。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扩大融资总量,增强企业运用债务融资工具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市场直接融资,使我市在债务融资工具方面能取得零的突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速。
五、加强合作,增强资金供需双方对接实效性。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完善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联合经信局、金融办等相关部门,在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上形成良性互动,开展多形式、专业化、小型化、有实效的银企对接,不定期举办信贷产品推介会、银企对接会等活动,增强银企对接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及时性,实现银企对接制度化、常态化。
六、防范风险,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各金融机构要加强风险监测,进一步加强金融机构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发挥多部门联动的优势,做好对各类风险的监测预警,提高金融风险预警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一旦风险暴露,要及时报告,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完善风险应对预案,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风险化解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确保辖区金融稳健运行。
中国人民银行嵊州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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