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嵊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所、队:
为切实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整顿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浙食药监办发2013﹝19﹞号)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违法添加、违法宣传”行为,特制定本方案,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针对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及广告宣传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以打击“四非”、拒绝假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利用近五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部门协作优势,积极营造强大声势,重拳出击,清理整顿不符合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通过大案要案的查处,曝光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窝点”,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联合集中整治,努力打造部门监管、联合打击、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使保健食品违法乱象得到有效遏制、行业信用指数明显提升、长效机制进一步形成。
二、工作重点
针对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次行动重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为:一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行为,比如地下黑窝点生产或企业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等;二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比如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等;三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比如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等;四是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比如在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等。通过专项行动,形成打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各尽其职,扎实推进,确保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务必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打好“第一仗”。市成立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要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做好专项行动保障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开展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报道、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做好违法广告案件和刑事案件的移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部门做好案件的协查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保健食品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及虚假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协助保健食品监管部门做好经营市场的监督检查。公安部门协助开展监督检查,负责刑事案件的查处。各部门按照职责任务,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于专项行动中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检查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通风报信、失职渎职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围绕整治目标,搞好工作衔接,及时互通整治工作情况,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政策法规和具体问题,相互之间要主动沟通,共同商定解决,确保联合行动取得实效。同时,要发挥投诉举报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知情人员举报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96311),对举报投诉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四)加大力度,打击违法。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及时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及有关人员,该移交的必须移交、该曝光的必须曝光、该吊销许可证照的必须吊销、该处罚的必须处罚,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要结合“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抽出警力集中查办保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根据工作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专项行动期间,涉及案件查处情况的信息,由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发布。同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工作,按照工作安排进度,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和信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每月2日前汇总各部门上月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并上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潘汝钢,13588518772,prg.sz@163.com;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系人:史永根,13335789228,shi228@163.com ;
市公安局联系人:黄永苗,13858430080,chocolete1980@163.com。
附件:1.嵊州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2.嵊州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嵊州市工商局
嵊州市公安局
2013年6月17日
附件1:
嵊州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研究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钱夏平。
副 组 长:应超、沈建平、徐乐通、施雅英、钱建军。
成 员:李华东、蒋永铭、潘汝钢、史永根、黄永苗。
下设三个组: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负 责 人:潘汝钢。
成 员:莫 琼。
主要任务: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落实;负责专项行动的日常事务;牵头拟定行动方案、筹备会议、汇总信息、总结报告等。
二、新闻宣传工作组
负 责 人:邢绿双。
成 员:莫 琼。
主要任务:负责宣传策划、新闻发布、跟踪报道等造势工作,做好与媒体和社会的沟通,发布消费提示等。
三、案件查办工作组:
负 责 人:李华东。
成 员:董纪明、楼 军、潘汝钢、蒋立刚、张伟东。
主要任务:负责受理举报投诉,提供检查产品和企业名单,开展案件查处和重大案件督办及监督抽验,组织安排明查暗访及督查,指导协调违法案件查处等。
附件2:
嵊州市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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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项 目 |
检 查 情 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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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生产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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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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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情况 |
出动人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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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数 |
生产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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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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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生产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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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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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添加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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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宣传企业数/违法广告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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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 情况 |
生产企业(批次)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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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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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企业(批次)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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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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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 情况 |
投诉举报受理数/查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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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企业负责人数(人/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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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企业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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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下架数/召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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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产品文号数/广告文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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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企业许可数 |
生产许可证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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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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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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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款(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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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广告移送数/案件查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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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移送数/侦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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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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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情况 |
各种媒体宣传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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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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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抄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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