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3〕35号
金冠庭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的实施意见》(嵊政办〔2011〕115号)和《2012年嵊州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工作方案》(嵊综治办〔2012〕11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店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周边流通环节杂食店食品安全的监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流动摊贩的监管;各乡镇(街道、开发委)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学校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排查整治。
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今年,各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立足职责,强化风险管理,健全联动机制,相互协调配合,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工商局对申办学校周边餐饮店、食杂店的申请,严格证照材料审查和实地勘验。对不具备食品经营条件和经营资质的,坚决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同时结合年检和验照,源头把控证照,重点审查证照有效期等,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店的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频次。食药监、工商、城管、乡镇街道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片,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到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第一责任人义务;围绕重点时段做好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日常执法检查,要求所售食品必须落实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坚决杜绝“三无”食品、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销售。城管部门将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取缔力度。
三是开展专项综合整治。有关部门将加大校园及周边抽检食品、餐饮具的抽检批次,将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及幼儿园、托儿所周边的食杂店、小卖部、商场、超市、餐饮店列为整治重点,定期开展食品质量快速检测。今年来,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开展了春季开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了检查,并对经营户进行了餐饮食品安全培训,现在正在深入推进校园周边小餐饮整治和规范化提升工作;工商部门下发了《嵊州市工商局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大了对校园周边食杂店销售商品的检查力度;城管部门已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19次,取缔无证烧烤、煎炸摊位13个,收缴餐桌椅20余张。
四是开展饮食安全教育。教育部门将进一步深入开展学生饮食教育,保证中小学校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的饮食教育活动时间。依托校园广播、黑板报、校报、集会等阵地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学生对假劣食品的鉴别能力,使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到100%,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利用校讯通、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加强和学生家长的互动和沟通,形成教育合力。相关监管部门将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好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
你们就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我们将根据你们的建议,结合我市的实际,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在市综治办的牵头协调下,加强综合治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消费环境一定会得到有力的改善。
真诚感谢你们三位委员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办公室 邢绿双 联系电话:83331306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2013年6月17日
抄送:市府办,市政协提案委员会,金冠庭、杨金铨、杜素华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