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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3〕39号
关于成立金庭镇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
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村民委员会、镇级有关部门、各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3]3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绍政发[2013]34号)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嵊政[2013]60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庭镇人民政府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成员明确如下:
组 长:徐有敏
副组长:张少雄
成 员:徐友林 黄苗华 童雪英 黄孟军 董建国
王新明 王政鹏 宋贤为 姚国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少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