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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13〕26 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萧山、新昌近期两起教师性侵学生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完小、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现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萧山、新昌近期两起教师性侵学生事件的通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贯彻,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浙 江 省 教 厅
浙教电传〔2013〕237 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萧山、新昌近期
两起教师性侵学生事件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近期,萧山区、绍兴市新昌县相继发生两起在职教师性侵学生的恶性犯罪事件。两起事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再次对我省教师法制教育和师德建设敲响了警钟。现将事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教师本应是学生的保护者和引路人,徐某某、石某某违法犯罪虽只是个人行为,但因其教师身份,社会影响非常恶劣,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形象。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加强以师德为中心的队伍建设,不断纯洁教师队伍,坚决防范和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一、切实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教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要结合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把法制教育放在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按照教育部等 4 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对教师的普法教育常抓不懈,做到有标准、有要求、有措施、有考核。新任教师上岗前必须接受法制教育,使广大教师在学法、守法、用法等方面都能为人师表。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充分认识到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和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的尊严,坚决杜绝违法犯罪案件尤其是性犯罪案件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 2012 年 11 月全省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的基础上,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整改,不断完善师德师风专项检查制度。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长期性,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提出师德建设的目标、要求及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使师德建设工作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轨道,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工作。把师德师风、依法从教作为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的必修内容,精选培训课程,改进培训方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在师范生招生录取中,要将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作为录取的首要条件,并把师德师风和依法从教行为的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学习的全过程。
四、进一步严格教师队伍管理。改进和完善对教师的考核,突出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严把教师准入关,完善教师选拔、聘用等管理制度。在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评优评先中,严格落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关注教师工作和“八小时”以外的行为表现,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对生活作风不检点的教师要及时调离任课岗位。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