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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3〕号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经过一系列专项整治,几年来我镇实现了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的目标。但生产、经营和建设中的非法违规行为仍较为突出,成为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3〕1号)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3〕8号)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嵊政办〔2013〕67号)要求,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在全镇范围内继续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3〕1号)及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安委〔2013〕8号)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的《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嵊政办〔2013〕67号)精神,结合市十大领域专项整治活动,紧紧围绕事故预防这一主线,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这一工作载体,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片局办(中心)、部门齐抓共管,相关网格人员各负其责,企业自主整治隐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路线,全面打胜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三大“硬仗”,坚决消除潜在的、可能导致较大事故发生的安全隐患,加快构建符合我镇实际的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长效机制和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领域和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领域突出三方面重点:
一是重点地区: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高危产业聚集、人流物流密集、重大安全隐患较多、非法违法现象严重、事故多发的地方;
二是重点行业领域: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特种设备以及民用爆炸物品、冶金行业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涉及主体多、监管职能交叉、工作不落实的其他行业领域;
三是重点单位:重点工程项目施工企业、高危行业企业、易受暴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近年来发生过伤亡事故的企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并被列为政府挂牌督办的单位、使用(租用)居民住宅从事工业生产的单位。
(一)共性内容
1.依法取得工商、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3.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4.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5.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6.依法依规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列支制度的情况;
7.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8.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9.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10.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11.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2.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和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13.按照《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1.道路交通领域。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建设局等部门牵头,学校、旅游、农业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以客运、旅游包车、校车、大型运输车(工程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三超一疲劳”、违规运输危险物品、拼装车上路、酒后驾驶以及农机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连续下坡、急弯陡坡、隧道、路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校车、客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大型运输车(工程车)以及农机的安全性能、驾驶员资格以及行驶路线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客运驾驶员防疲劳驾驶措施、客运车辆动态监控措施和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执行到位。
2.消防领域。由派出所、综治中心等部门牵头,工商、旅游、文化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爆易燃单位、出租房屋、老街区、农村老旧民房等区域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使用前未经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在居住场所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等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3.建筑施工领域。由建设局牵头,经发局、农办、供电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重点检查在建桥梁隧道、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事故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情况。
4.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领域。由经发局、综治中心等部门牵头,派出所、国土、工商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以易燃易爆、高温高压及剧毒化学品、汛期尾矿库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边批边建,烟花爆竹经营户储存,非煤矿山超越采矿许可范围的越层、越界开采矿山资源等行为。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化工建设项目试生产、检维修以及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监护措施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备案及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未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的尾矿库,安全度属危库、险库的尾矿库,无主尾矿库、长期停用尾矿库,以及曾发生事故或遇险尾矿库的治理和闭库工作情况。
5.机械制造领域。由经发局和行业协会牵头,深入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事故以及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机械防护设施、操作规程是否到位、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护措施是否到位,涉及金属可燃爆粉尘企业或加工场所的建筑结构是否符合要求,防爆、通风、除尘设备是否完善,清洁制度和禁火措施是否落实。
6.特种设备领域。由经发局牵头,建设、旅游、文化等部门配合,深入开展以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7.非煤矿山非法盗采领域。由国土所牵头,派出所、农办、安监配合,开展打击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以探代采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各村、单位、企业主要负责开展本辖区内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订实施方案、按要求组织开展宣传、负责隐患整改、按月上报报表、提供整改动态信息。
三、实施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有关工作。从2013年4月下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摸底阶段(4月下旬—5月中旬)
各线、村、单位、企业按照镇政府统一部署,抓紧制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健全机制。要迅速动员部署,把工作任务和要求传达落实到位,并对辖区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分类逐一登记,建档立案,落实责任,督促整改。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治阶段(5月下旬—10月底)
1.企业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第一阶段全面排查摸底的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2.联合检查执法。在前期排查摸底、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结合市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挂牌督办、联合整治等方式,选择适当时机和重要时段,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情况严重以及事故高发、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整治。同时,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
3.督促指导整改。镇政府组织对各村、单位采取交叉检查、跟踪督查、暗访抽查等方式,掌握基层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十大重点领域整治情况,及时指导、帮助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同时省、绍兴市、嵊州市也将对本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开展督查和暗访,并予以通报。
(三)总结验收、巩固提高阶段(11月—12月)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政府安排在11月上旬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线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对各村、各企业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前阶段工作成效进行分析。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要及时组织“回头看”,同时要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挂牌督办整治的重大隐患,要抓紧组织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评估验收,经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予以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以吕洪锋镇长为组长,张小东、魏益龙、马晓鹏同志为副组长,姜贤森、张小文、张春亚、王承操、金周伟、蒋岩兴、马安平、金国华、周江勇、黄军良、徐勇、赵锡华、郑林海、屠孝成、杨小平、丁建荣等同志为成员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镇安监站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线、单位、企业和有关部门要成立以各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派出所、经发局、国土、建设、农办、工商、供电、交警、消防等有关部门,要抽调相对固定的执法监管人员,成立“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要积极探索涉及多部门、跨区域、跨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安全隐患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实现各监管主体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和有效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以达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治理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标本兼治,确保实效。各村、企业要充分发挥宣传工具作用,大力宣传“打非治违”的重要意义,鼓励人民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公开曝光重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宣讲“打非治违”的典型案例,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管执法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诚信机制建设、标准化创建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及时反馈、汇总情况。各线、村、企业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掌握、汇总情况,2013年12月底前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