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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3〕52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
根据市食安委《关于印发嵊州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嵊食安委〔2013〕4号)的要求,结合前阶段我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5日
嵊州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
集中行动方案
为保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根据市食安委《关于印发嵊州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方案》(嵊食安委〔2013〕4号)的要求,决定从9月1日起到10月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
一、重点任务
继续深化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严密防控,重点施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打击不遗余力。根据市食安委统一部署,结合当前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出现的新情况,“强网清源” 集中行动突出以下4个方面重点:
(一)整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餐饮服务环节经营火锅、特色汤煲、特色小吃、米面、蔬菜、乳制品、水产品等大宗消费食品和月饼等季节性食品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在食品加工经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药食同源以外的中药、不明物质等行为。
(二)整治将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加工原料行为。以加工经营月饼的现场制售、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建立了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是否对回收的和销毁的食品按要求记录,是否存在使用回收食品或食品废弃物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改换包装、涂改生产日期等行为。
(三)整治加工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已死亡的水产品。以加工经营熟肉卤味等肉制品的现场制售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无证加工和销售肉制品;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已死亡的水产品,以及预包装肉制品的包装上无标签应当标明的事项等行为。
(四)整治废弃油脂回流餐桌。以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为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排查整治散装油标签标识不规范行为,对采购使用的食用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做好索证索票台帐记录;对餐厨废弃物做好回收处置工作,记录回收台帐,对回收单位的信息如单位或个人、负责人或业主、联系电话、废弃油脂的用途、去向等进行登记,索取回收单位证照、加工单位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具体实施中,做到“八个一”:一是走访排查一次。要依托基层责任网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9月15日前,完成对本辖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排查,特别是无证经营的企业食堂,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各类风险。二是分析梳理一次。对承办宴席的、大型自助餐的、海鲜类的、以及养老院、外送的餐饮服务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深入分析梳理,研究对策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重点企业约谈一次。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较多、曾经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经营者诚信意识淡薄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列为本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对象,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四是联合执法一次。要与有关部门紧密联系,加强协作,围绕重点整治内容,开展集中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五是集中移交打击一批。利用“强网清源”的契机,深挖案源,加大刑事打击力度,集中移送一批涉嫌犯罪的案件。六是集中宣传一次。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等传统媒体和微群、微博等新兴媒体,集中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成效、典型案例、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将食品安全“九不”准则(附件3),张贴在本辖区内各餐饮企业的醒目位置,提醒行业自律。七是整顿治理一批突出问题。突出当前主要风险点,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求整治一项、规范一项,确保整治问题不反弹。八是建立长效机制。在集中行动期间,抓住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在整治规范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要将此项工作作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片区负责人为成员。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落实责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惩处违法违规单位及有关人员。
(三)加大违法违纪打击力度。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立案,并积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取证,严禁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
(五)规范信息报送。建立集中行动信息周报制度,局指定餐饮服务监管科莫琼负责信息统计报告工作,保障信息报送及时畅通。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请分别于9月7日、9月13日、9月20日、9月27日,10月8前向餐饮服务监管科报送一周工作进展情况(附件1、2)。10月9日前报送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工作总结。重大信息随时上报。
附件: 1.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八个一”目标完成情况周报表
2.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检查情况周报表
3.食品安全“九不”准则
附件1
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八个一”目标
完成情况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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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单位 |
本周 数量 |
累计 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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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访排查一次 |
检查户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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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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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的隐患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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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梳理一次 |
梳理出的行业性、系统性隐患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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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约谈一次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总数 |
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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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负责人约谈的企业家数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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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一次 |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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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案件协调会议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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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移交打击一批 |
行政监管部门涉嫌犯罪的立案数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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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数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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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宣传一次 |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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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对其开展行业自律提醒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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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整顿一批突出问题 |
已开展整治的突出问题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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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批长效机制 |
已建立的长效机制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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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1.已开展整治的突出问题和已建立的长效机制请具体列明。
附件2
食品安全“强网清源”集中行动检查情况周报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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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部门 |
事故 处置 |
投诉举报处理情况 |
行政案件查处情况 |
刑事案件 查处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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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起数 |
处置起数 |
受理起数 |
办结起数 |
责令整改户数 |
查处情况 |
罚没款金额(万元) |
涉案货值(万元) |
立案数(起) |
破案数(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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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书发出数 |
整改合格数 |
取缔无证无照家数 |
吊销证照家数 |
查处违法行为(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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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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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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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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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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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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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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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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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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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说明:1.填报数据应为自2013年9月1日开始以来的累计数据。每周上报的数据包括前一周的累计数据。
附件3
食品安全“九不”准则
一.不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二.不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三.不购买、贮存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
四.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不生产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或者来源不明的食品。
六.不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七.不生产经营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制品。
八.不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和无标识、标签、说明书的预包装食品。
九.不用废弃、回收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相关产品。
抄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府办,市食安办,钱群飞副市长。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9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