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大队、站,各环评中介机构:
根据市纪委关于加强中介机构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调整完善后的《嵊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诚信考核评级、黄牌警示、红牌淘汰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嵊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9月15日
嵊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诚信
考核评级、黄牌警示、红牌淘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和从事环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环评市场秩序,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和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资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环发[2008]69号)、《绍兴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绍市环发〔2013〕34号)和《关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考核评级、黄牌警示、红牌淘汰制度的通知》(嵊发改城体〔2013〕9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备案登记准入制度
凡进入嵊州市辖区范围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在嵊州市环保局进行备案,并依法接受监督管理。备案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取得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按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
2、“环评机构”必须是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事业单位。
3、外地“环评机构”在嵊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在嵊州市设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环评工作人员。
4、“环评机构”在嵊州市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业务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至少有1名是通过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并登记于该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他“从业人员”必须是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近2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备案资料
1、“环评机构”向嵊州市环保局进行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需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1)《嵊州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备案登记表》;
(2)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复印件;
(3)“环评机构”工商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复印证件等;设立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设立文件;
(4)“环评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设立分支机构的,须提交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任命文件;
(5)《在嵊州市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6)在嵊分支机构服务规程、从业守则等管理文件;以及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总结。
2、“环评机构”的“从业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登记证,其他人员提供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3)本人与环评机构的人事或劳动合同关系文件;
(4)《在嵊州市从事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术人员情况登记表》;
(5)本人亲笔签名样本。
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具体负责“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材料审核,严格实行准入管理,并切实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登记工作在每季度开展一次,受理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工作日。一次备案有效期2年。2013年8月完成首轮备案。
(三)备案地点
嵊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备案登记需提供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市环保局留存,一份由市环保局汇总后报送市发改局。由管理科在嵊州市环保局网站向社会公布备案登记结果。
二、“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评级制度
市环保局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实际,根据《绍兴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绍市环发〔2013〕34号)考核细则,对“环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诚信考核评级。
“环评机构”考评:对中介机构的诚信考核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考核分值95分(含)及以上的为A级;80分至95分的为B级;80分(含)以下或有不良行为情形(详见附件1 )之一的直接定为C级(失信中介机构);有严重不良行为情形(详见附件2)之一的直接定为D级(严重失信中介机构)。
考评内容:1、资质资格(15分):主要包括各类资质证书持有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数、“从业人员”资质等级等内容。2、管理规范(15分):主要包括内部规章制度、办公场地、固定资产、企业文化、人员管理等有关情况。3、业务质量(55分):对所承接业务的精通程度、与业主要求匹配程度、业务完成进度质量。[考核细则详见《绍兴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办法》(绍市环发〔2013〕34号)]。4、业绩信誉(15分):主要包括近年来企业所获荣誉、各类比赛、评比奖项及单位、个人有无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等情况。5、不良行为:采用倒扣分制,有不良行为之一的扣20分。
“从业人员”考评:对“从业人员”的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分95分(含)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至95分的为合格;80分(含)以下或不良行为责任人为基本合格;严重不良行为责任人直接定位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