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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黄泽镇委员会文件
泽委〔2014〕26号
关于黄泽镇开展农村环境和河道“三清三建”集中行动的实施意见
镇机关各中心(厅)、行政村,镇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治污水、排涝水、防洪水、保供水、抓节水“五水共治”的重大决策和嵊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水清岸绿、城水相融、人水相亲”的要求,根据《关于嵊州市推进“五水共治”实施意见》(嵊市委〔2014〕2号)和《关于黄泽镇推进“五水共治”的实施意见》(泽委〔2014〕21号)的要求,采取切实管用措施,进一步加大治水力度,有效改善河道水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共创共享魅力黄泽,经研究,决定开展农村环境和河道“三清三建”集中行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三清三建”集中行动,全面消灭垃圾河,达到“三无一整治”目标(无垃圾堆放、无杂物漂浮、无污染淤积、全面整治污水直排口);全面提升农村环境,达到“六无”目标(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横流、绿化空地无杂草垃圾);全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河长制、长效保洁机制、督查巡查机制得到落实,河道治理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得到巩固,为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建设美丽黄泽打下坚实基础。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上旬动员部署,3月中旬至5月底开展集中行动,6月总结完善。
三、开展“三清”行动
全面整治臭河、黑河、垃圾河,扎实开展清障、清淤、清垃圾行动。
(一)“三清”任务
1、清障。对河道内的漂浮物、障碍物(包括树桩)、堆积物等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河长制”职责要求,对全镇27条河流开展集中清理,全面清除河道内规程的废弃物、障碍物,不留死点、盲点,做河面清洁、河道通畅。对打捞到的病死动物,严格按规定实行无害化处理。
2、清淤。全面清理河道淤泥,重点是对污泥淤积严重、水质发黑发臭的河道实施清淤疏淤疏浚,恢复河道自然功能,使全镇水环境有明显改善。同时,全面开展截污堵源集中整顿,各村进行摸底调查,重点治理河道沿线污染,取缔黄泽江、渔溪江、四明江、许宅江、上东江的直排口。
3、清垃圾。各村要把所有堤坝两岸看得到的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全部清扫干净,进行填埋处理,确保垃圾不入河。同时,要开展集中清理,对村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积存垃圾及房前屋后等卫生死角进行地毯式清理,保证视野内实现整洁美观。
(二)活动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