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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殡葬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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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镇人民政府文件



三镇政〔2014〕30号

 


  

三界镇人民政府

关于殡葬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局、片、办(中心)、村、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殡葬管理,巩固我镇殡葬改革成果,美化生态环境,净化社会空气,减轻群众负担,根据市政府《关于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嵊市委发〔2014〕8号)的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及绍兴市和嵊州市的相关政策为依据。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拆控结合,以控为主,分步推进、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依法整治殡葬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更新殡葬观念,实现群众的殡葬改革愿望,满足群众的殡葬需求,维护群众殡葬权益,推动我镇殡葬管理工作良性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快速建设生态公墓,一律推行生态化安葬。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市级示范,乡镇必建,鼓励村建,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重点抓好镇和片一级的生态公墓规划建设。做到全镇统盘规划,分步实施。

  2.有序拆除违建坟墓,一律禁止新的违建行为。对1998年76日后建设且未入葬的空穴,按照“三改一拆”要求分步拆除。对调查摸底规定时间内(2014115日之前)未上报的坟墓或瞒报、漏报的坟墓,视作无主违法建设一律拆除。

  3.重点治理“二沿五区”。对沿公路、沿曹娥江河道两侧视野范围和高新园区、住宅区、风景区、耕种区、保护区视线范围内,以及重点工程涉及区域的入葬坟墓,采取“能改则改,应迁则迁”的措施,对空穴一律拆除,逐步消除“青山白化”现象。

  4.全面规范丧葬用品市场。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棺材等土葬用品、封建迷信用品和大型墓碑的行为,切实加强丧葬用品的价格和质量监管,确保群众利益。

  5.深化移风易俗,打击封建迷信活动,推进丧事简办工作。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榜样示范,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严格禁止借“料理丧事、悼念去死亲人”等名义举行封建迷信活动。依法严厉打击丧事活动中搞封建迷信、借机敛财的非法行为。

  围绕上述五项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我镇违建坟墓和骨灰乱葬乱埋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沿五区”裸露坟墓得到有效治理,丧葬用品市场更加规范有序,生态墓地覆盖率达到100%,殡葬管理长效机制日益健全,群众丧葬负担明显减轻。

  三、实施步骤

  殡葬整治专项行动时间安排为2014年11日至20141231日,2014年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分以下三个工作阶段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4年11日至2014331日)

  1.调查摸底。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对辖区内1998年76日前建设并保留的坟墓,以及殡改后违建的坟墓进行调查摸底,实现坟墓信息电子化管理,特别要对“二沿五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认真复核,切实搞清楚底数。并将结果在媒体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

  2.建立组织。成立镇殡葬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组长,镇人武部长、纪委书记、宣传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工作片总支书记组成。下设办公室,由镇人武部长任办公室主任,民政办工作人员牵头抓落实。

  3.工作目标。一是要大力宣传相关殡葬法律法规,宣扬先进殡葬文化,同时加大媒体监督力度,曝光违建坟墓以及大搞封建迷信的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要搞好生态墓地建设,要结合各片实际,重点扶持片一级公墓建设,规范公墓建设项目审批申报,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创新公墓融资和建设模式,立争到2015年底,基本实现生态墓地全覆盖;三是要积极开展对违规坟墓的专项整治工作,派出所、国土所、林业站、民政办、城管执法中队等单位要密切配合,负责对违规坟墓整治,特别是对“二沿五区”裸露坟墓要进行集中整治,使“青山白化”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四是要有力打击丧葬用品市场,由工商所和派出所牵头,重点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销售棺材、大型豪华建墓石材等土葬用品及封建迷信用品行为,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五是镇纪委将加强对坟墓整治工作的跟踪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党员干部违规建坟,且不自行拆除整改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六是派出所还应负责做好专项行动中的维稳工作,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有效防范和打击违法行为。

  4.动员部署。各工作片要根据镇殡葬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布置,指导各行政村召开两委会,进行专项整治行动的再动员再部署,落实工作小组,明确目标任务。

  (二)实施阶段(2014年41日至20141215日)

  1.加快生态墓地建设。要按照“生态化、区域化、规范化、园林化”的要求,通过自建和市场化动作的方式,着力解决目前公墓建设“低、小、散”的问题,重点建设以工作片为单位的中心公墓。因此,各工作片(或所涉及的村)要会同民政、规划、国土、林业等部门搞好总体规划,并抓紧完成项目申报、审批。到2014年6月底,全镇完成总体规划建设任务的50%,临江片要基本完成中心墓地的建设。2014年底前,各工作片必须完成人口总数3%的建设任务,其中镇级生态公墓建设任务须通过市级验收。到2015年底前,全镇要完成总体规划建设任务,基本实现城乡生态公墓全覆盖。对个别偏远的行政村,鼓励有条件的村建或多村联建,或对原有村级公墓进行提升改造,扩大规模,提高档次,完善措施,以满足群众丧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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