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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镇人民政府文件
三镇政〔2014〕25号
三界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停播工作的
通 知
各局、片、办(中心)、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嵊州市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推进工作实施意见》(嵊市委办〔2010〕1号)和《嵊州市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实施方案》(嵊市委办发〔2013〕8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停播(以下简称停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从2014年3月起,采取分片分区域、进村服务与窗口办理相结合的停模方式,稳妥扎实推进实施工作。力争到2014年6月底,完成全镇的停模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与分工,确保我镇停模工作落到实处,停模工作在镇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镇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实施服务组,镇相关成员单位、工作片、村(社区)要协同配合停模工作的实施,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做好向用户宣传、引导工作,并从服务场地、供电保障、宣传张贴、用户信息核对、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提供支持。
2.做好实施工作。
镇广电站要成立停模实施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停模工作。要做好前期宣传、驻点服务、终端供应、上门安装以及后续维护工作,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时效和质量;要制定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全镇停模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3.加强宣传服务。
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停模的意义、政策和作用,提高数字电视的社会认同度。镇级信访部门、各工作片、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停模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帮助进行解释、疏导工作,共同推进停模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三界镇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实施方案
二○一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三界镇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实施方案
根据《嵊州市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推进工作实施意见》(嵊市委办〔2010〕1号)要求,我镇从2014年4月开始全面实施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停播(以下简称停模)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停模的意义和必要性
(一)停模是国家数字电视发展的战略目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要求,201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有线电视要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化发展的意见》(浙委办〔2010〕44号)明确,到2015年底,全省停止模拟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目前,嵊州市区已完成停模工作,我镇必须尽快实现停模目标。
(二)停模是电视传播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