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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安〔2014〕4 号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案
及优秀宣传作品评选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幼儿园),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心小学、完小、中心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生动性和多样性,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教案及优秀宣传作品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1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案及优秀宣传作品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案,其表现形式包括主题班会开展的策划方案、可供主题班会使用的演示文稿(PPT)、对主题班会举行过程的录像视频等。
(二)消防安全教育优秀宣传作品,其表现形式包括漫画、动漫、歌曲、舞蹈、诗歌、对联、绕口令及其他形式。
(三)教案、课件及宣传作品要突出“认识火灾、学会逃生”这一主题,重点围绕火灾危险性、火灾报警、日常防火常识、火灾应急逃生自救以及公安部、教育部等联合颁发的《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作为创作主要内容。
(四)在去年评比的基础上,各校可继续报送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等内容的主题班会教案和宣传作品。
二、评选标准
(一)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的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及在园幼儿,须注意教案和作品应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加以设计。
(二)趣味性。推荐的教案和作品要防止简单刻板的说教式教育,应通过生动的形象、活泼的设计、快乐的互动等增加安全教育的趣味性,吸引学生主动参与,寓教于乐。
(三)科学性。推荐的教案和宣传作品应传授和宣传科学实用的安全知识,有助于增强学生的自救互救技能。
(四)有效性。主题班会和宣传作品要富有感染力,易于被学生所接受和喜爱,能起到提高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的作用。
三、格式要求
推荐的教案和宣传作品要通过word文档、ppt文件、图片及视频等形式来体现。其中图片须为JPG格式,单张图片像素不低于2MB;视频为MP4、MPG、AVI、RM、WMV、FLV、SWF等格式,时长控制在30分钟以内,容量控制在500MB以内。所有作品及其内容均以电子稿形式上报,并注明学校名称、作者、作品类别、作品名称等相关信息。
四、其他事项
(一)各校要把消防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案、优秀宣传作品推荐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师生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重要过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力争在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上取得实效。各校要广泛动员师生参与活动,尤其是全国和省、市级消防示范学校、农村学校、民办学校、寄宿制学校的教师积极参与,丰富教育内容,增强教育针对性。
(二)各校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积极选送作品,原则上市属学校、幼儿园上报主题班会教案1份,宣传作品2份。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上报主题班会教案1份,宣传作品2份。市教体局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将优秀作品推荐到绍兴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参评。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教案与宣传作品进行遴选,优秀的作品上传至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三)请各校于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4年3月7日
抄报:绍兴市教育局安监处,嵊州市安监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