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4〕21号
关于切实做好我镇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停播工作的
通 知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居)、企事业单位:
根据《嵊州市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推进工作实施意见》(嵊市委办〔2010〕1号)和《嵊州市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实施方案》(嵊市委办发〔2013〕8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停播(以下简称停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从2014年3月起,采取分片分区域、进村服务与窗口办理相结合的停模方式,稳妥扎实推进实施工作,力争到2014年6月底,完成全镇的停模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与分工,确保我镇停模工作落到实处,停模工作在镇有线广播电视数字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镇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实施服务组,镇相关成员单位、工作片、村(社区)要协同配合停模工作的实施,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做好向用户宣传、引导工作,并从服务场地、供电保障、宣传张贴、用户信息核对、现场秩序维护等方面提供支持。
2.做好实施工作。镇广电站要成立停模实施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停模工作。要做好前期宣传、驻点服务、终端供应、上门安装以及后续维护工作,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时效和质量;要制定应急预案,迅速、有效地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确保全镇停模工作稳步扎实推进。
3.加强宣传服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宣传停模的意义、政策和作用,提高数字电视的社会认同度。镇级信访部门、各工作片、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停模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帮助进行解释、疏导工作,共同推进停模工作平稳实施。
附:《嵊州市停播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实施方案》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