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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4〕33号
关于明确金庭镇主河道畜禽养殖场整治
工作责任人的通知
各村:
根据嵊州市关于“五水共治”工作部署,为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和人居环境,现就推进我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工作明确责任人如下:
第一工作片
责任领导:竺海
济渡村:姚镇江
观下村:吴琳玲
华堂村:王政鹏
第二工作片
责任领导:许剑锋
官田村:操肖科
坎头村:姚国振
欢潭村:王仁樟
第三工作片
责任领导:黄苗华
晋溪村:王锡东
后山村:王正勇
专职联络员为王政鹏。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