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委〔2014〕30号
关于印发金庭镇农村环境和河道水环境工作督查巡查制度的通知
各村:
根据《关于嵊州市推进“五水共治”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全市开展农村环境和河道“三清三建”集中行动的目标要求,为有效改善我镇农村环境和河道水环境,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经研究,现制定金庭镇农村环境和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督查巡查制度。
一、督查巡查内容
主要内容为农村环境和河道“三清三建”集中行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五水共治”各项责任分解工作推进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1、组织机构。“河长制”管理网络健全情况以及“河长制”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及履行情况。
2、计划措施。河道水环境排查情况,对存在的工业、农业、生活污染调查摸底是否全面、细致;“一河一档”是否全面完善,“一河一策”、《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案》是否明确具体,是否确定针对性的方案。
(二)岗位目标情况
1、责任落实情况。各类管理资料、信息收集上报是否及时齐全,保洁台账是否建立;河道保洁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
2、制度落实情况。河道养护保洁管理是否覆盖,属地范围内每条河道“河长制”公示牌的设置及维护情况;河道日常巡查及记录台账健全情况。
(三)河道管理情况
1、开展河道清洁情况。在保洁作业区域内,河道水面无1平方以上的成片漂浮废弃物,河岸无1平方以上的成堆垃圾,岸边树木无成片废弃物缠绕物,两岸无乱搭乱建乱种现象,河中无障碍物。
2、畜禽养殖整治情况。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各项整治措施。
3、其他相关工作情况。河道中无非法捕鱼、非法采砂行为;积极配合整治河道沿线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重点排放口,主要河道沿岸无垃圾和废品集中收集点。
(四)农村环境情况
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情况及乱贴乱画清理情况,污水坑、臭水沟清理情况,宣传发动“五水共治”和“三清三建”集中行动知晓率情况。
(五)其他工作情况
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专项性、临时性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巡查方式
督查巡查工作由镇“五水共治”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1、现状与成效相对比。对全镇46条河段进行现状摄像、摄像,留底保存,根据各阶段工作要求进行对比。每次督查有记录,有图片影像资料。
2、明查与暗访相结合。每周组织对各工作片进行随机督查,每月底组织进行集中专项督查。采用定期与不定期、集中与日常督查巡查方式进行。
3、政府与群众相结合。镇“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设有监督举报电话:83518007,并将开设网络举报邮箱。同时,镇、村有关人员参加督查巡查,并定期或不定期采用镇督查小组与老干部、村干部与村民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实地检查,增强督查巡查工作的参与性,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评议。
三、督查巡查结果运用
督查巡查工作将贯穿“三清三建”集中行动及“五水共治”工作始终,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适时、重点、全面地把握全镇面上工作进展情况。
1、每次督查巡查后,督查小组形成《督查反馈单》,对发现的问题通知各责任单位限期按要求进行整改。
2、督查巡查结果采用半月一通报,对督查巡查发现的问题未有效进行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全镇通报。
3、根据督查和巡查结果,对各工作片进行每月一排名,每季一考核制度。排名和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评范围,年终实行总分扣分制,对“五水共治”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4、对督查巡查中发现情节严重、整改不力的责任人员提交镇纪委进行效能谈话,与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相挂钩。
中共金庭镇委员会
金庭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