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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镇人民政府文件
三镇政〔2014〕71号
三界镇人民政府
关于三界镇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行动方案
各局、片、办(中心)、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嵊政办〔2014〕9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三界镇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秩序,推进我镇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嵊政办〔2014〕93号)文件要求,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幼儿园举行全面整治,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依照《浙江省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试行)》和《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试行)》,对我镇各类幼儿园园舍建筑质量、消防安全、卫生保健、餐饮食品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评估,根据评审结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我镇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治,推进我镇学前教育健康安全发展。
(一)规范一批。对符合网点规划和办学条件的幼儿园,上报教体局,由教体局核发办学许可证。
(二)整改一批。对符合网点规划、暂不具备办学条件,但差距不大、无严重安全隐患且举办者有整改意愿的,由镇政府和教体局书面告知整改意见,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联合验收合格,符合办学条件的,可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
(三)取缔一批。对不符合网点规划、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多、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按照先属地整治、后集中整治的办法,依法予以坚决取缔。
三、实施步骤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6月25日前)
为做好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三界镇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片、村、单位和个人要本着对孩子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加强协作配合,深入细致地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
(二)调查摸底,拟定方案(6月25日前)
